阿尔山市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地名演变手册》第384页(453字)

阿尔山市(县级市〔内蒙古〕兴安盟)

位于东经119°9′、北纬47°1′。

“阿尔山”,蒙古语意为“神泉”、“圣水”;境内有大小温泉多达42处,因而得名。

1996年6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科尔沁右翼旗阿尔山镇升格设立阿尔山市(县级市),隶兴安盟。

阿尔古厅 见460页“金川县”。

阿尔泰办事长官 见388页“阿勒泰市”。

阿尔泰地区 见824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阿尔顿曲克哈萨克族自治区(区级) 见607页“格尔木市”。

阿合奇设治局 见384页“阿合奇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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