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地名演变手册》第719页(387字)

位于东经113.0°、北纬23.7°。

①1912年称清远县;1988年撤销清远县,设立清远市(地级市)与清远市清郊区;实行市辖县体制,英德市、佛冈县、阳山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划归清远市辖。②1992年5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清远市清郊区,设立清新县,划归清远市辖。

下设清城区。

参见722页“清新县”。

清远县 见352页“佛冈县”、719页“清远市”、722页“清新县”。

清苑市 见562页“保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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