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协议有什么法律效力?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出版社《民事官司法律自助》第2页(241字)

和解是当事人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相互协商、互谅互让,进而对纠纷的解决达成协议的活动。和解具有及时解决纠纷、节约成本、保护合作关系等优点,当事人双方应首先选择。和解协议相当于合同,当事人双方应自觉履行。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也可以根据约定申请仲裁。法院通过对和解协议的审查,对于意思真实而又不违反法律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和解协议予以支持,但对于一方非自愿作出的或违反法律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和解协议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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