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质量标准(QB 1252—1991)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焙烤工业实用手册》第564页(1303字)

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为主要原料,以酵母为主要膨松剂,适量加入辅料,经发酵、烘烤而制成的松软多孔的普通或花式面包。

(一)分类

主要按成品中有无蛋、乳及其他辅料分为两类。

1.普通面包

以小麦粉为主体,加适量糖、盐、油脂制成的面包。

2.花式面包

以小麦粉为主体,加适量糖、盐、油脂并添加蛋品、乳品及果料等制成的面包。

(二)面包的技术要求

1.感官要求

形态:完整,无缺损、龟裂、凹坑,形状应与品种造型相符,表面光洁,无白粉和斑点。

色泽:表面呈金黄色或淡棕色,均匀一致,无烤焦、发白现象。

气味:应具有烘焙和发酵后的面包香味并具有经调配的仿香风味,无异味。

口感:松软适口,不黏、不牙碜,无异味,无未溶化的糖、盐粗粒。

组织:细腻、有弹性;切面气孔大小均匀,纹理均匀清晰,呈海绵状,无明显大孔洞和局部过硬;切片后不断裂,并无明显掉渣。

2.理化要求

面包的各项理化要求见表4-1-32。

表4-1-32 面包理化要求

注:比体积指标不适用于加盖烘焙工艺生产的面包。

3.酵母要求

酵母的卫生各项要求见表4-1-33。

表4-1-33 面包酵母的质量要求

4.卫生要求

糕点面包卫生要求按GB 7099-1998执行,见表4-1-34。

表4-1-34 糕点、面包卫生要求

注:*非强制性执行标准。

* *热加工糕点(面包):加工过程中以加热制作为最终工艺的糕点(面包)类食品。

冷加工糕点(面包):加工过程中在加热熟制后再添加奶油、人造黄油、蛋白、可可等辅料而不再经过加热的糕点(面包)类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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