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室工作守则
书籍:麻风病实验室工作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科学普及出版社《麻风病实验室工作手册》第62页(850字)
1、检验工作是麻风病防治中的重要一环,检验人员应尽职尽责做好该项工作。接到检验单(见表1)应及时查菌,尽量使查菌结果可靠,为医生提供有价值的资料。
2、查菌结果是临床、流行病学及科研等的重要资料,查菌记录单(见表2)要妥为填写和保存,染片阅毕应保存在标本盒内3个月备查。
3、检验室人员向负责医生报告查菌结果。未经医生同意不应向病人解释查菌情况。
4、检验室工作人员要认真、统一执行查菌操作中各项规程,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改变操作规程,以保证查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检险室人员在工作时需穿工作服。查菌取材时宜戴乳胶手套(受查病人如系多菌型,又未经治愈,尤应戴手套及口罩。工作完毕离开检验室前要用肥皂洗手)。
6、检验室要经常保持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消毒。在室内禁止吸烟、饮酒、吃东西、聚众玩耍。禁止在检验室冰箱内存放食品。
7、实验室要经常开启门窗,通风换气,增加光照。应设防蚊、防蝇设备。要防止野生动物蹿入。
8、在进行有菌操作时,应注意防止菌液外溅。移液时勿用口吸,应使用橡皮乳头。污染物品要放在固定的地方,经消毒灭菌后再作清洗处理。
9、检验人员工作时应时刻注意防止发生实验室意外伤害事故。如皮肤被有菌利器刺伤,应及时用清水充分冲洗伤口,然后按一般外伤处理。必要时应加用内服药物。
10、对各种贵重仪器的使用和维护及对易燃、易爆、剧毒、挥发性、腐蚀性等化学药品的使用和保管均按照一般检验室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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