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法
书籍:世界史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人民出版社《世界史手册》第932页(199字)
又称美国1940年外侨登记法。由众议员史密斯提出,1940年6月28日经国会通过。规定凡蓄意煽动、唆使、组织、参与以暴力手段颠覆政府者,或组织以此为目的的团体、集会者,均处以10年徒刑或罚款10000美元,或两者并科。此法案当时主要用来对付法西斯分子和纳粹代理人,但在1940年就有360万外侨被迫向政府登记。战后被用来迫害共产党和其他民主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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