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通则和行业财务制度的组织实施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新编会计师手册》第751页(1608字)
为了确保企业财务通则和行业财务制度于1993年7月1日起如期实施,财政部在制定和出台新制度的同时,作了大量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组织财务制度的培训
为了组织好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培训工作,财政部成立了以一位副部长兼任组长的财务会计制度培训领导小组。财政部直接组织培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公司、计划单列集团企业的财务会计骨干人员,然后由这些单位负责层层培训到基层企业的财会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集团企业按照财政部的部署和要求,相应地成立培训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培训工作。为了便于各单位开展培训工作,财政部组织力量编写了新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讲座,作为培训的统一教材。与此同时,财政部会同国家体改委、国家经贸委在北京举办了四期“全国企业财务会计改革厂长经理研讨班”,邀请近600名国有大中型企业主管财务会计工作的厂长、经理参加。研讨班除了介绍新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外,并就落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实施新制度的要求以及厂长经理如何应用理财权、新旧制度如何衔接与过渡等问题进行座谈讨论。
二、开展新财务制度宣传
为使新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得到全社会各界人士的支持和了解,使广大的企业财会人员及时了解改革的主要内容,财政部制定了一系列宣传活动计划,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一是在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节目安排了负责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领导同志介绍新制度改革的概况。二是与中央电视台联合录制、播出《企业财务会计改革讲座》,共八讲。三是在新制度实施前,与《经济日报》社合作开设“两则”专栏,连续登载系列文章,就新制度实施中的热点问题进行宣传、解释,并在《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四是组织翻译和出版中英日文对照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并在《中国日报》(英文版)登载宣传文章,向海外介绍我国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情况。
三、做好新旧财务制度衔接与转换工作
新旧财务制度的衔接转换是确保新制度顺利实施的一个核心环节,主要包括制度衔接和具体操作转换两个方面的工作。在制度衔接方面,财政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先后发出了《关于贯彻实施新的企业财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财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关于乡镇企业贯彻执行分行业的企业财务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同时就各行业的特点和特性问题,分行业制定了具体衔接办法,并根据各地区各部门在具体衔接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又制定了《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执行新的企业财务制度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对新旧制度衔接中财务问题统一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具体操作转换方面,各地区、各部门做了一系列工作。一是帮助企业清理帐目,使各帐户如实反映其核算内容,做到各帐户反映的余额真实准确。二是及时转发财政部下发的有关新旧制度衔接的规定,并召开专门会议举办培训班,讲解贯彻衔接办法,使企业财务会计人员熟悉和掌握衔接规定,保证企业正确进行新老制度衔接的帐务处理。三是各地普遍进行了模拟试点,发现并研究新旧制度转换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给面上企业提供有益的经验。四是各地在衔接转换中,针对本地企业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衔接转换的具体操作办法。
由于组织工作得力,新制度于1993年7月1日如期实施,运行良好,实现了新旧制度的平稳过渡和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