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因性精神障碍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第二军医大学出版社《精神疾病现代药物治疗手册》第49页(620字)

心因性精神障碍是一类由强烈并持续一定时间的精神创伤性生活事件直接引起的精神障碍。本病的临床表现与发病的应激源密切相关,并伴有相应的情感体验,容易被人所理解。经过适当治疗,预后良好。病情恢复后,精神状态正常,无人格方面缺损。

本病的终身患病概率在丹麦和挪威为1%,在住院病人中,占丹麦精神病院病人的15%~20%。据国内12地区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的统计表明,反应性精神病总患病率为0.68%,现患病率为0.08%(1982)。在住院的精神病人中,北京安定医院为2.1%(1960~1975),南京脑科医院为4.76%(1949~1958)。本病发病年龄广,从少年到老年皆可发病,以青壮年尤为多见。如北京安定医院、华西医科大学、湖南医科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的统计,均以16~45岁者占多数。在甘肃勤山滑波灾害事件中,青壮年精神障碍发生率亦占94.9%之多(1983)。发病在男女性别上无明显差异;但亦有个别报道女性略高于男性。急性心因性反应可在几天至一周内恢复正常,延迟性心因性反应病程可有波动性,但大多数能恢复,少数可转为慢性病程,达数年之久,有的会出现人格变化;持久性心因性反应精神症状至少持续3个月,有的可长达数年才恢复,对工作和学习有一定的影响。总的来讲,心因性精神障碍的预后是好的,仅有极少数可迁延数年之久,或转变为其他类型的精神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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