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工作流程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现代企业业务流程标准化操作手册》第43页(1149字)

单一来源采购也称直接采购,它是指达到了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所购商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购项目的后续扩充和发生了不可预见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等情况。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是指在特定情形下,只能或者必须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方式,是竞争程度最小或没有竞争的采购方式。

1.接受委托:按照企业采购部门所要求的方式进行采购,对于具体的采购物品,见采购部门批准的采购单。

2.采购人员提供采购物品清单,详细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付款方式、时间要求、售后服务要求。

3.成立采购工作小组(由采购人员代表、采购部门、监督部门、采购中心等有关人员组成)。

4.制定采购实施计划时间表。

5.采购工作小组讨论确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其中包括确定供应商的资质、生产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等。

6.告知:采购工作小组向企业的监督部门、采购部门告知所采购物品的预算、单一供应商。

7.制定单一来源文件;组织市场调查,就价格、商务等情况进行摸底,掌握谈判资料。

8.采购工作小组讨论确定招标文件,并向采购部门备案。

9.向单一供应商发出邀请函和招标文件,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谈判。

10.谈判:采购部门派专人就技术、商务、价格等进行谈判。根据保证质量、物有所值、价格合理的宗旨以及市场调查情况,按照技术要求和价格比较确定中标人。

11.组织考察:根据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承诺和谈判的情况,组织考察小组对投标人的经济、技术、服务、业绩、综合实力、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考察和复审。

12.考察小组及采购人员提出书面考察意见。

13.采购工作小组根据谈判、考察等情况确定中标供应商。

14.发中标通知书,督促采购人员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15.整理采购档案、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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