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调查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WTO与国际贸易惯例实用手册》第67页(479字)

反倾销调查(Anti-dumping Investigation)一般是指一国的反倾销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内受到倾销损害的相关产业的申请,对被控倾销产品进行立案调查的过程。调查程序通常包括申请、立案、调查、裁决、复审、司法审查等阶段。根据《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5条的规定,各缔约方的反倾销调查可以在两种情形下发起:一是宣称受到倾销损害的国内相关产业界的代表提出书面申请而开始,另一个则是进口国反倾销主管机构在得到有关倾销与损害及其因果关系存在的充分证据,并认为发起调查是正当的、合乎相关规定时,依职权主动开始调查。反倾销主管机构没有在开始反倾销调查之前先行磋商的义务。在调查倾销对国内相关产业的影响时,需要考虑的一个额外因素是倾销幅度的大小。一般来说,必须确定被控倾销产品的倾销幅度。可以忽略不计的倾销幅度的最低限额为:倾销幅度不超过出口价格的2%,倾销产品进口量占同类产品进口量的比例不超过3%,如果被控倾销产品的出口商数量太多,统计困难,则可以按统计学原理合理取样,将被调查出口商限制在合理的数目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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