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斯拉夫地方林业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521页(187字)

1974年,南斯拉夫塞尔维亚共和国颁布《森林法》,由11章128条组成。包括:第1章总则;第2章森林经济区;第3章森林的经营;第4章林业利益共同体;第5章保护森林的特别措施;第6章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第7章标定森林边界线;第8章森林和林地流通、租赁和行政划拨;第9章林业检察机关;第10章罚则;第11章过渡性和结束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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