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白背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338页(210字)

亦称“普通背书”、“不记名背书”。

背书的一种。收款人、持票人或背书人在票据背面签名,不载明付给某人(即无被背书人)的票据行为。

空白背书票据与来人抬头票据相同,可凭交付而转让。

空白背书票据的持票人转让票据时可不负背书人责任;同时也可在背书人签字前加列被背书人,将空白背书转变为特别背书。其后,被背书人再转让时,又可空白背书,不列出被背书人,回复为空白背书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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