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纳税筹划应注意的事项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新编增值税实务操作与纳税节税手册》第178页(3062字)

(1)企业管理决策层对纳税筹划要有足够的、正确的认识

纳税筹划活动是企业整个财务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需各个职能部门的相互配合和密切协同。因此,管理决策层了解纳税筹划对其实现经营目标,给予积极的支持和协调,是纳税筹划活动正常开展的重要前提。也只有管理决策层对纳税筹划有正确的认识,才不会对纳税筹划工作提出不恰当的目标或要求。

(2)纳税筹划要遵守不触犯税法的原则

不触犯税法的原则是纳税人实施纳税筹划时应遵守的最基本的原则,纳税人实施纳税筹划必须以不违反税法为前提。

税法不仅是处理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而且是税收征纳双方应该共同遵守的法律准绳。纳税人要依法纳税、税务机关要依法征税。纳税人若违反税收法律的规定则会受到法律制裁,这是很正常的。然而,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如果有几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时,纳税人选择承担低税负的决策,这也是无可非议的。

(3)实施纳税筹划要密切关注税法的变动

税法是处理国家与纳税人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规范,它常随经济情况变化或为配合政策的需要而修正,修正次数较其他法律要频繁得多。因此,纳税人在实施纳税筹划时,对于税法修正的趋势或内容,必须加以密切注意并适时对纳税筹划方案做出调整,使自己的纳税筹划行为在税收法律的范围内实施。

(4)纳税筹划应从整体角度和长远战略考虑

①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应该用全面的眼光,正确地衡量税负水平。

●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不能仅盯住个别税种的税负高低,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有的方案可能会使某些税种的税负减轻。但从总体上来说,可能会因为影响其他税种的税负变化而实际上使整体税负增加,因而不具有实际的可行性。

●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时,应注意税收和非税收因素,综合衡量纳税筹划方案。有的筹划方案可以节省不少税款,但是却增加了很多非税支出,如企业注册费用、机构设置费、运费等,这种方案的实际成本就应该将税收与非税收支出结合起来考虑。

●纳税筹划方案应该着眼于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是税收负担的最小化。只要某个方案能够在相对成本较低的情况下,促进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我们就没有理由不采纳它。例如,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我们知道,企业所得税有两档优惠税率,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小于等于3万元的适用18%的税率,年应纳税所得额小于等于10万元的适用27%的税率。如果公司总裁为了适用这两档低税率而把生产经营活动限制在较小的规模,那么即使所缴纳的税款再少,也不符合利润最大化原则,因而不应该被采用。

②纳税人应该将纳税筹划方案放到整体经营决策中加以考虑。纳税筹划是为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服务的,是一种方法与手段,而不是企业的最终目标。认识不到这一点,企业就很可能作出错误的决定。例如,它可能为了减少所得税而铺张浪费,增加不必要的费用开支;也可能为了推迟获利年度以便调整减免税期的到来而忽视经营,造成持续亏损等。这种本末倒置的行为,对企业有百害而无一利。对于企业来说,正确的筹划态度应该是以企业的整体利益为重,采取适当的筹划方案。这种方案不一定税负最轻,但却使得企业税后利润最大。而公司其他人员所做的筹划方案,则可能因为其所考虑的仅是本部门的利益最大化,虽然他所实施的纳税筹划方案能够达到其部门的目的,但对于整个企业来说,却有可能造成整体利益的损失。

③纳税人进行筹划应该具有长远的目光。有的纳税筹划方案可能会使纳税人某一时期的税负减轻,但却不利于其长远发展。因此,在选择纳税筹划方案时,不能仅把眼光盯在某一时期纳税最少的方案上,而应考虑企业的长远发展目标,选择能增加企业长远利益的纳税筹划方案。

(5)充分考虑纳税筹划的风险

纳税筹划一般需要在纳税人的经济行为发生之前做出安排。由于经济环境及其他考虑变数错综复杂,且常常有些非主观所左右的事件发生,这就给纳税筹划带来很多不确定性的因素,因而其成功率并非是百分之百;况且,纳税筹划带来的利益也是一个估算值,并非绝对的数字。因此,纳税人在实施纳税筹划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纳税筹划的风险,然后再作出决策。

在理论上,纳税筹划、避税及逃税(偷税)固然有不同的含义,能够进行区别。然而在实践中,要分辨某一行为究竟是属于纳税筹划行为,还是偷逃税行为,却比较困难,要通过税务机关的认定和判断。而认定和判断又随主观与客观而有不尽相同的结果。因此,任何纳税人在实施纳税筹划策略时,除必须全面深入研究有关税收法律的规定外,还应进一步了解税务人员在另一角度的可能看法,否则,一旦纳税筹划被视为逃税,就会得不偿失。

(6)设计纳税筹划方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纳税筹划的生命力在于它并不是僵硬的条款,而是有着极强的适应性。经济情况的纷繁复杂决定了纳税筹划方法的变化多端。因此,纳税人在实施纳税筹划时,既不能生搬硬套别人的做法,也不能停留在现有的模式上,而应根据客观条件的变化,因人、因地、因时的不同而分别采取不同的方法,才能使纳税筹划有效地进行。也就是说,纳税人实施纳税筹划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否则就会犯“张冠李戴”、“刻舟求剑”的错误。

(7)纳税筹划战术性方案要具有可操作性

不具有可操作性的纳税筹划方案是没有实际意义的。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时,应该充分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弄清楚纳税筹划方案是否具有实施的条件,尽量使筹划方案具有可操作性。

(8)纳税人对纳税筹划要有积极的态度

纳税人实施纳税筹划的目的是减轻税收负担。然而,税收负担的减轻是在纳税人整体收益增长的基础上提出的,更确切地说,减轻税收负担以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因此,纳税人必须以积极的态度进行纳税筹划,树立这样一种观念:税收负担的减轻并不等于资本总体收益的增长,最理想的行为当然是“节税增收”。如果有多种纳税筹划方案的选择,纳税人的总体收益最多,但纳税并非最少的方案才是可选的理想方案。也就是说,纳税筹划有一个算大账的问题,选优弃劣,趋利避害。那种应纳税款减少而导致利润下降的舍本逐末的做法不符合纳税筹划的目标。所以,纳税人实施纳税筹划应该结合自身业务的发展,以不断壮大纳税人的经济实力为前提,单纯为了减轻税负而缩减生产显然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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