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复审的办法与要求
书籍:标准化专业工程师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企业管理出版社《标准化专业工程师手册》第152页(647字)
标准的复审由该标准的主管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要发挥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的作用。
标准复审的内容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标准的先进性,要与当前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另一方面是标准的适用性,要能满足经济建设和生产、使用的需要。
确定标准的复审周期与标准内容的稳定性有关,不同内容的标准,稳定性是有区别的。如对于基础标准,一般影响面较大,不宜经常变动,如没有特殊原因,要尽量保持稳定,所以复审周期可以长一些;对于方法类标准,特别是测试方法、检查方法标准,由于科技发展迅速,标准应随之不断更新,复审周期应短一些;对于产品标准,要适应市场要求的变化,性能要不断改进,品种的更新换代快,所以复审周期应更短一些。根据我国有关管理办法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企业标准的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标准在复审前,负责复审的单位应做好准备,要广泛收集标准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方面的意见,了解国内外关于该项标准及其有关技术的发展状况,分析经济建设对该项标准是否有新的需求,并列出需要复审的主要问题。
标准复审的形式可采用会议审查或函审。不论会议审查或函审,一般要有参加过该项标准审查工作的单位或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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