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249页(750字)

①广义的经济制度亦称“社会经济结构”,指人类社会在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经济制度是相对于社会其他制度的一种范畴,在整个社会结构中,经济制度是基础,政治制度法律制度以及相应的社会意识形态是建立在经济制度之上的上层建筑,经济制度制约着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决定着整个社会的面貌。它是区分人类历史中不同社会形态的根本标志。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的区别,根本上在于它们的社会经济制度具有本质的不同。克思从社会生活的多种领域中划分出经济领域来,从一切社会关系中划分出生产关系来,把同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作为社会经济制度,并确认它是决定其他一切社会关系的基本的原始的关系,从而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一定的经济制度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相适应。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当一种经济制度从与生产力相适应走向不适应,以至最终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时,通过社会革命,旧的经济制度将为新的经济制度所代替。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推动经济制度演变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迄今为止,人类社会经历了五种经济制度,即原始社会制度、奴隶社会制度、封建社会制度、资本主义制度以及作为共产主义低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制度。在阶级社会里,经济制度为政治、法律制度所保护。我国现行《宪法》第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②狭义的经济制度通常指国民经济某一部门或社会再生产某一环节的经济管理制度,前者诸如工业经济制度、农业经济制度;后者如经济核算制度、财政税收制度、劳动制度、工资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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