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248页(2640字)

行政法的一个分支部门,部门行政法之一。其调整对象是经济领域中国家行政权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特定社会关系。

经济行政法的特点 ①它是调整经济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而不是调整经济活动的法律。经济活动是参与经济活动的各主体间遵循等价、有偿、公平等经济原则而进行的经济交往。而经济行政管理活动是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了保证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而作用于经济关系的行政行为。它遵循的是行政管理活动的规则,而不是经济活动的规则。②从其调整的法律关系看,经济行政法所调整的不是平等主体间的关系,而是管理者与管理相对人之间不平等的关系。经济活动是在平等主体间进行的,各主体间在进行经济往来时没有隶属关系,以各自自愿为原则。而在经济行政管理活动中,管理者与被管理的相对人之间具有行政法上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并且这种关系不是以自愿与否为前提的。③它是规范经济行政管理权的法律。从经济行政法的立法宗旨看,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政府行政权在管理经济上的有效和公正。④从其表现形式看,经济行政法的规范主要散见于诸多经济行政管理法规之中,而不像其他部门行政法,一个法规中集中规定本部门行政法的内容,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其中规定的主要是公安行政法的内容。而经济行政法因与经济法的密切联系,故其规范与经济法规范多集中在一个规范性文件中。在一个法规中,往往既有经济法的规范,又有经济行政法的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994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等,其中既有经济法规范,又有大量的经济行政法规范。

经济行政法与经济法的联系与区别 经济行政法与经济法的联系与区别从根本上说是行政法与经济法的联系与区别,对此问题法学界历来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经济法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因为从基本的法律关系看,只有刑事、民事和行政三大基本的法律关系,与之相适应,有刑事制裁、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由此构成了三大基本的法律部门。而经济法实际上只是经济行政法,是行政法的一个分支部门。相当多的学者还是认为,行政法与经济法是两个不同的法律部门,他们分别调整不同的社会关系。经济行政法作为行政法的一个分支部门,与经济法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首先从联系看,涉及的领域相同,都是财政、金融贸易等经济领域;使用的手段有相同之处,在经济行政管理上也必然要用经济手段;根本目的相同,都是为了保证经济活动健康、有序进行,促进经济发展;所依据的法规互有交叉或者相同,许多有关经济活动的法规,既有经济法的内容,又有经济行政法的内容。从其区别看,经济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权的法律,其出发点是为了保证行政机关在管理经济活动中依法行政,而经济法是调整经济活动的法律,是规范经济生活的法律;经济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管理经济活动中与被管理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不平等主体间的关系,因为他们之间有管理与服从的特定关系,而经济法是调整经济活动中平等主体间的特定社会关系;从其法律措施看,经济行政法具有行政法的法律措施,像行政强制、行政拘留等,均可运用,而经济法则主要是经济强制手段;从立法的侧重点看,因经济行政法主要是为了规范行政管理活动,故较多地侧重于行政程序,而经济法则侧重于如何规范经济活动。

经济行政法律关系 经济行政管理法律规范作用于经济活动而形成的特定权利义务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部分构成。主体是经济行政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像经济行政管理部门,如财政行政部门、税务行政部门等,还包括被管理者,如纳税义务人等。客体就是法律关系所指向的事务,包括物、行为等。内容就是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像税务机关有依法征税、依法查处税务违法行为的权利,公民、法人有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权利,有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等。

经济行政法的主要内容 经济行政法作为行政法的一个分支部门,作为独立的部门行政法,虽已逐步为学术界所认可,但这只是解决了它的地位问题,经济行政法作为独立的部门行政法之一,到底应包括哪些内容,涉及哪些方面,学术界目前尚无定论。这一方面是因为经济管理本身比较复杂,涉及面广,变化较快;另一方面,我国正处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探索之中,许多问题都处在摸索之中,还没有形成较系统的理论体系。因此,我们在研究和确定经济行政法的内容时,需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把过去经济行政管理中的成熟经验和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结合起来研究。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行政管理的不断完善和加强,经济行政法包括的内容也就愈清晰。结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现状和政府管理经济的实际,一般来说,至少应包括以下方面:一是有关国民经济计划管理、投资管理、物价管理、统计管理的内容;二是有关财政预算决算、财务制度、财经规章的内容;三是有关税务征收管理的内容;四是有关金融体制、货币管理、资金管理、外汇管理制度的内容;五是有关工商企业登记、市场管理、广告管理等内容;六是有关海关监管的一系列制度;七是有关土地、矿藏、森林、水利、草原等资源管理的内容;八是有关计量、质量、标准化管理等技术监督的内容;九是有关交通、铁路、民航、邮电等行政管理的内容;十是有关内外贸易及其他经济行政管理活动等。

经济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经济行政法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且随着经济的发展需要及时修改,故不可能由一部法律全部包括,而是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经济行政法规群,其中包括:宪法中有关经济行政管理的一般原则;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有关经济行政管理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994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等;国务院发布的大量有关经济行政管理的法规,如《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规定》(1987年9月17日国务院发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有关经济管理部门制定的部门行政规章,包括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等经济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有关经济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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