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标准文献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企业管理出版社《标准化专业工程师手册》第215页(1148字)

1.标准级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我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级。按法律属性,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又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2.标准代号与编号

(1)国家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代号由“国标”的大写汉语拼音首字母“GB”组成。推荐性国家标准代号为“GB/T”,其中“T”为推荐之意。

标准编号由标准代号、标准序号和发布年份的后两位数字组成。

〔例8.6-1〕

〔例8.6-2〕

(2)行业标准:标准编号由行业标准代号、序号和年份组成。如:石油化工行业标准代号为SH;农业——NY;有色冶金——YS,等等。

(3)地方标准:地方标准代号由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划代码前两位数再加斜线组成。如:山西省强制性地方标准代号为DB14/;推荐性标准代号为DB14/T。其编号如示例。

〔例8.6-3〕

(4)企业标准:由企业标准代号“Q”、企业代号、标准序号和年份组成。

〔例8.6-4〕

(5)国家军用标准:代号为“GJB”,读作“国军标”。其编号亦采用序号加年份。如GJB832-90。

3.检索工具

(1)《国家标准目录及信息总汇》:中国标准出版社1994年出版,收录了全部现行GB标准以及降为行业标准使用的原国家标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部标准和专业标准目录》:中国标准出版社1990年出版,收录了中央各部委发布的原部标准和专业标准。

(3)《中国标准化》:月刊,设有“新国标与修改单”专栏,及时报道新发布的国家标准和标准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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