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农业标准化概述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企业管理出版社《标准化专业工程师手册》第346页(1075字)
农产品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农产品国际贸易的不断扩大,促进贸易协调的国际农业标准化应运而生。自二战结束以来,从事农业标准化活动的有关国际组织先后成立,它们制定了一大批农业方面的国际标准,对促进农产品国际贸易发挥了积极作用,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有“经济联合国”之誉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在其1994年年底结束的全球多边贸易谈判乌拉圭回合达成的《卫生和植物检疫协定(即SPS协定)和《贸易技术壁垒协定(即TBT协定)》中,对各缔约方在制定有关标准时应“以现有国际标准和正在制定的国际标准为基础”有明确的约定,这实质是对各缔约方应以国际标准为贸易技术依据的约束。可见农业方面的国际标准化越来越显示其具有重要的地位。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份额。以1990年为例,当年农副产品出口额为67.64亿美元,占当年出口总额的1/10还多,是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2%。如果加上当年农产品加工品的出口额151.85亿美元,这两个比重还要高出两倍多。以市场份额计,1990年我国农副产品收购总量及其加工品总量约有1/6是依赖国际市场销售的。据测算,80年代我国农副产品出口年平均增长速度超过了同期农业产值增长速度,这种势头还会持续下去。这些都说明了我国农业生产与国际市场紧密依存的关系。显而易见,作为市场有机组成部分的国际农业标准化对我国农副产品进出口贸易产生着不可忽视影响。
由于农产品国际贸易具有很强的区域性特点和政策保护性特点,反映在标准化工作上,就是有一些区域性的组织制定了许多农业方面的标准。这些标准是区域性的,但对农产品国际贸易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如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就制定了大量的本来只适用于欧洲地区的农产品标准,但对把欧洲作为农产品主要出口市场的许多其他地区的国家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同样道理,由于发达国家往往也是农业大国和农产品出口大国,其农业标准化工作也是很有影响的。
综上所述,概要了解有关国际组织和区域性组织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情况,对于我国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积极参加国际组织的活动,进而保护我国利益,促进农产品出口创汇和农业技术进步等具有重要意义。概要了解和研究有关国家农业标准化的情况,对于借鉴和学习国外先进经验,建立我国农业标准化法规体系,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和监测体系等也是很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