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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工会干部如何解放思想,转变观念?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123页(6048字)

几千年来封闭的社会形态,落后的、传统的小生产方式,以及长期以来“左”的思想和影响,使我们形成了一种“左”的僵化的思维方式。譬如,遇事不是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而是先问姓“社”姓“资”,先定政治属性,贴政治标签;办事不是先允许实践和探索,而是先看上级有没有文件,本本上有没有教导;干事不是从实际出发,而是先看别人千了没有,外地有否先例;一搞竞争、放开搞活就认为是乱;一实行对外开放、发展三资企业,就认为是引进资本主义,等等。这种“左”的僵化的思维方式,已成为改革开放的阻力,因此,工会干部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要实现九个摆脱,九个树立。

九个摆脱是:

(1)要摆脱就工会论工会的狭隘观念;

(2)要摆脱小维护的观念;

(3)要摆脱在职工主人翁中的抽象观念;

(4)要摆脱经济主义、福利主义的影响;

(5)要摆脱工会传统的小范围;

(6)要摆脱工会行政化的工作模式;

(7)要摆脱大机构、大而全的观念;

(8)要摆脱“求稳有余”、“闯劲不足”的精神状态;

(9)要摆脱工会理论建设封闭状态。

九个树立是:

(1):要树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大服务观念

因为:

第一,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党的根本利益,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工会组织的根本利益都是一致的,现阶段党的中心任务是发展经济,建设四化。工会作为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必须从自己的特点出发,为实现党的中心任务而奋斗。从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出发,只有把经济工作搞上去,中华民族才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工人阶级才能真正地得到彻底解放。

第二,为了实现工会组织的四项基本职能,完成工会的根本任务,工会不能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现阶段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基本职能的基础和结合点是发展经济。不但维护职工的利益需要物质基础,就是参与和教育,也要以经济作保证。

第三,为了找准工会在国家政治和经济生活中的位置,理顺党政工的关系,工会工作不能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全党和全国上上下下、方方面面都在聚精会神搞“四化”,全力以赴发展经济。一个不热心经济建设的工会,就会和这种局面格格不入,不但党组织不满意,也不会得到政府和行政的支持与合作。另外,一个企业经济搞不上去,直接遭受损失的是广大职工。所以说,工会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最大的脱离群众,得不到广大职工的拥护,这样工会也就没有它存在的价值了。

第四,从目前来说,摆脱经济困境,稳定职工队伍,改善群众生活,工会也不能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民以食为天,工厂能够生存下去,能给职工开出工资之后,才能论及其他。经济上去,职工队伍才会稳定,政治才会稳定。

(2)要树立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的观念

改革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潮流,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它对于清除旧体制下的弊端,迎接世界新技术革命的挑战,加速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和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对于这样一个顺应历史发展的世界性潮流,工会领导者绝不能等闲视之,而应积极投身改革,用改革的精神去指导和开创工会工作。党的“十四大”以后,改革将会进一步加快进行,改革也必然迅速发展。因此,工会积极参加改革并认真研究自身改革,这是工会面临的最紧迫、最重要的一个问题。

目前,工会工作的现状并不理想。工会的作用还远远没有发挥出来,地位也未完全摆正。在不少企业,工会处于三类科室的局面并未改变,工会在社会生活中可有可无的问题也依然存在。在某种程度上,工会工作的好坏还只能取决于地方党政领导的重视程度。据全国总工会1988年调查,有17%的职工认为工会“不象群众组织,象政府机关”,“很少倾听职工意见和呼声”;54%的技术人员对工会持否定评价;认为工会可以称“职工之家”、“职工之友”的仅占14%,而这是我们整顿建家已达70-80%的情况下调查。再据有工人运动光荣传统、工会工作也较发达的上海市总工会调查,42000名职工中,认为工会能为他们说话办事的只占9%,28%的职工甚至不了解工会在干什么。

这确实是一个严肃的问题,工会忙成这个样子竟得不到工人群众的认可。工会再也不能脱离改革现实去“忙忙碌碌”地从事工作了,它必须锐意改革、投身改革,以改革精神去创新、去变革现行的领导体制、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否则永远也难以得到职工群众的拥护和认可。

恩格斯曾指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其它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作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工会领导者只有树立了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的观念,才能从根本上扭转工会工作的被动局面,才能随着改革的发展去不断开拓工会工作的新局面。

(3)树立民主和法制观念

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不可分割。没有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就不会有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就不会有生机盎然、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制度;没有健全的社会主义法制,就不会有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经济建设搞不成,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也搞不成。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就会从根本上受到危害。因此,真正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要求工会领导者树立起民主和法制的观念。

(4)树立效益观念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效益是企业的生命,不讲效益的企业无法生存。效益不仅是调节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的基点,也是衡量各级工会组织是否贯彻工会十二大所确定的工作方针、是否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重要标志。工会领导者若不讲效益,不关心企业的效益,那就谈不上代表和维护职工的根本利益,工会工作就会失去方向。树立效益观念,要求工会领导者既注重经济效益,也要注重社会效益。工会领导者要通过疏导、教育的方法,引导职工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教育组织职工努力增加生产,降低消耗,提高产品质量;教育职工讲究职业道德,正确处理为国家、集体合法求利和“一切向钱看”的关系。通过各种有效手段把职工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充分调动起来,以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和发展能力。这是工会工作以“四化”建设为中心的根本所在,也是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任务对工会领导者提出的基本要求。

(5)树立以作用促进地位提高的观念

随着三项制度的改革的逐步深入,社会生活和社会矛盾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工会的作用和地位问题也日益突出出来。因为改革必然要涉及社会权利和社会利益的调整,不仅有纵向的国家、企业、职工之间的矛盾和权益调整,而且还有横向的社会阶层之间、各部分劳动人民之间、工人阶级内部各类人员之间的矛盾和权益调整。协调和处理这些矛盾和利益关系,以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和促进改革的健康发展,客观上需要工会发挥作用。因此,工会地位和作用问题已不再是纯理论的抽象,而是一个活生生的现实问题。

我们通常讲,社会需要决定社会的作用,有作用才能有地位。工会工作也是如此。工会领导者只有树立了以作用促进地位提高观念,才能认真研究并积极参与改革,才能研究改革中政策作了哪些调整,产生了什么新的矛盾,对职工利益产生了什么影响,从而积极采取措施,完善政策,协调矛盾,减少社会震动,积极有效地发挥自己的应有作用。工会地位也才能在作用发挥的过程中实实在在地得到确认。

(6)树立重视知识、重视人才的观念

知识是力量,人才是根本。这个使千百万企业振兴和众多国家兴旺的振聋发聩的口号也在冲击着工会。长期以来,由于“左”的思想的影响,不少工会领导者的头脑中还存在着轻视知识、轻视知识分子的思想。他们片面地认为工会只是生产工人的群众组织,更没有认识到知识分子已经成了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因此,重视体力劳动轻视脑力劳动的陈旧观念、重视体力型工作方式轻视智力型工作方式的陈旧方法,还程度不同地在一些工会领导者的头脑中残存着。这极大地影响着工会工作的深度和质量。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中掌握科学文化知识较多的一部分,是先进生产力的开拓者,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有着特殊重要的作用。能不能充分发挥广大知识分子的才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们民族的盛衰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因此,工会领导者要重视知识、重视人才,要把工作重点转到爱护、尊重知识分子上来,转到青年工人这支企业的生力军上来,转到使先进思想、作风和技术变为社会共同财富的模范先进人物上来。在工作方式上也应由体力型转为智力型,还要善于依靠和借助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办好工会。

(7)树立信息观念

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信息在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工会领导者要使自己从封闭和僵化中解脱出来,就一定要树立信息观念,要把自己置身于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灵敏、高效的信息系统之中,同时,还要建立自己的信息反馈系统。只有这样,才能了解社会发展动态和改革形势,才能及时把握职工群众的脉膊和思想动态,才能准确地向行政部门反映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并协助解决。总之,工会领导干部应成为生活在信息流中的新型社会活动家。

(8)要树立民主和法制的观念

民主和法制的观念,就是工会领导者要树立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思想,把自己的领导活动限定在民主和法制的范围内,沿着民主和法制的轨道向前迈进。

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是不可分离的,两者是相辅相成的,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不可能有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就不会有生机盎然、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制度。没有健全的社会主义法制,就不会有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社会不稳定,“四化”就无法实现,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就会从根本上受到损害。民主和法制对工会更为重要,民主是工会的灵魂,工会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实现民主化、群众化。法制是工会独立自主开展活动的依据,工会只有参与立法,才能真正起到保护工人利益的作用。因此,工会领导者必须树立民主与法制观念,把工会建设成职工群众有组织、有纪律、有领导地参政议政的民主渠道。同时,在职工中广泛进行民主与法制教育,使广大职工增强法制观念,正确认识和运用民主权力,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稳定社会秩序,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共同努力奋斗。

(9)要树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的观念

长期以来,我们工会同党、政府、行政的关系一直处理得不够好,工会很难独立负责地去开展工作。

在工会与党的关系上,由于长期以来所实行的党的一元化领导,工会养成了事事依靠党委的习惯。甚至一些人形成这样一种观念,党委对工会管理越具体,越是体现了党对工会的领导。特别是50年代错误地批判了李立三、赖若愚同志以后,更有一些人把党的领导和工会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对立起来,提出工会要在政治上、组织上和业务上绝对地无条件地服从党的领导。实践证明这种观念是极为有害的。

党对工会实行统一领导。但这并不意味着党委可以包揽或干涉工会组织的日常工作和日常事务。工会各级领导一定要树立既要服从党的统一领导,又要独立负责开展工作的观念,只有树立了这种观念,才能一方面自觉地接受党的领导,另一方面根据群众组织的特点和活动规律,大胆地、独立负责地去发挥作用、开展工作。

在工会与政府的关系上,首先要明确工会不是政府的从属机构,工会和政府也不是被领导和领导的关系。工会和政府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是合作的关系和监督关系。否则,工会就会成为名符其实的官办工会了。过去,工会的设置是跟着党的关系走的,今后,在考虑工会体制改革时,一定要注意党政机构的改革问题。

工会同企业行政的关系也是如此。工会同企业行政的关系也是合作和监督的关系。工会的主要任务是调整职工和行政的关系,代表职工群众和组织职工群众参与管理。工会组织职工民主参与,就是要和行政协调,工会在和企业行政一致的同时,还存在着差别,还要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否则工会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工会要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就一定要摒弃头脑中长期存在的旧观念,理顺工会与党、政府和行政的关系,只有这样,中国工会在新的历史时期才能有所作为,有所发展。

总之,工会干部的第二次思想解放,是完成工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自身转变的关键因素。工会干部只有冲破禁锢,转变观念,才能真正做到大思路想大问题,大手笔做大文章,大动作搞大事业,才能使工会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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