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155页(344字)

公务员交流形式之一。国家行政机关对担任领导职务和某些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有计划地调换职位任职。轮换与转任都是行政机关内部公务员交流的形式,但轮换有一些特殊性:一是对象的特定性,只适用于担任领导职务和某些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二是工作的计划性,同一时间、同一机关对需要轮换的公务员数有统一安排,公务员轮换周期是硬性的,保证着轮换制度持续、有效地进行;三是范围的有限性,轮换的范围应当以本部门、本单位内的轮换,本系统上下级机关之间的轮换,以及不同部门和单位中相同或相似职位之间的轮换为主。轮换工作的目的在于防止领导职务和特殊工作岗位上的公务员因长期担任一个职务而形成复杂的社会关系,妨碍和干扰其坚持依法、公正办事。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