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184页(827字)
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不同于公有制企业,存在着新的劳资关系,这些企业的工会应本着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思想原则开展工作,忠实地维护国家利益和职工利益,尊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法与投资者合作共事,共谋企业的发展。这些指导思想在工会工作中应具体体现三个方面:(一)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工会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开放搞活政策,监督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令,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上述企业虽是说我国商品经济的必要补充,但其毕竟是资本主义性质的,难免出现唯利是图和为了获取高额利润而违反国家法律、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的现象。由于这些企业中,特别是外资企业中,党的组织一般不作为企业工作机构的一部分,依照国家有关法规,企业工会就承担起代表国家对经营者实行监督重任。工会要通过自己卓有成效的工作,对企业实行监督,使这些企业在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生产发展中起到积极的作用。(二)依法维护职工利益,并教育职工尊重投资者和企业主的合法权利。按照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工会有权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物质利益;协助合营企业安排合理使用福利、奖励基金;代表职工同本企业集体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解雇、处分职工不合理时,工会有权提出异议。因而,工会一定要努力保障职工在企业中的各项合法权益。同时,工会还要教育职工理解党的开放搞活政策,支持和尊重投资者和企业主的管理工作和合法权益。(三)组织和吸引职工依法与投资者或企业主合作共事,共谋企业的发展。引进外资和发展国家资本主义,对国家的经济建设和职工的就业、改善生活在客观上是有利的,所以工会要组织和引导这些企业中的广大职工依法参与企业的管理;为搞好企业的生产经营献计献策。此外,工会还要及时协调企业内部的矛盾(包括协调生产者与经营者的矛盾、我国职工与外籍职工的矛盾、脑力劳动者与体力劳动者的矛盾等等),从而发挥出企业中各方面的积极性,使大家互相支持、互相协作,共同办好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