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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的工作职责有哪些?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685页(630字)

职工代表的工作职责是由其权利和义务所决定的,其主要内容有:①密切联系群众,注意经常征求和收集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所属工会反映。因为职工代表一般都是工会积极分子,除了履行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外,在工会工作的范围内,应经常和工人取得联系,并向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②在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前,广泛收集职工群众的意见,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提出提案。提案的内容应当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技术开发、产品质量、经济效益为重点,以及职工切身利益等需要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立案解决的有关重要问题。③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检查企业内有关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落实提案的情况,并参加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和工会组织安排的对企业行政领导的民主质询。民主质询是职工代表有组织的就企业生产经营、干部作风等方面的某些问题,对企业各级行政干部提出问题,要求解答。这是民主监督干部的一种有效形式。职工代表进行民主质询要有领导地进行,在职工代表大会期间,由主席团和工会组织安排。进行民主质询的目的是为了沟通信息,帮助领导改进工作,办好企业。因此,在质询时,职工代表要采取与人为善,实事求是的态度。④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对企业领导干部的评议和监督。⑤组织职工开展各项民主管理活动,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⑥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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