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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怎样做好职工生活工作检查?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1020页(818字)

为了积极贯彻落实党的有关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方针政策,在深入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及时向政府有关方面反映群众生活中所存在的问题,监督和促进企事业领导和生活后勤部门扫除“衙门”作风,改进工作,改善经营管理,纠正不正之风,使职工生活工作更好地为职工生活服务,并使工会群众生活工作得到职工真心实意的拥护,工会应争取政府和企事业行政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经常组织职工生活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生活工作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检查职工集体生活福利设施的兴办情况和经营管理情况。

(二)了解职工住宅的建设和分配情况,包括了解住宅峻工面积;住宅的室内装修情况、住宅的水、电、煤(煤气)的供应情况。

(三)了解企事业单位提取和使用职工福利基金的情况,以及按规定用于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各项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去向。

(四)检查生活后勤职工的劳动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情况。

(五)了解职代会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决定的组织实施情况和职工生活民主管理的情况。

职工生活工作检查要围绕上述内容展开,在检查工作中既要全面,又要根据本单位的特点,侧重于某一薄弱环节的工作检查。在检查中不要浮皮潦草、走过场,而应深入群众,详细认真,通过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倾听群众的呼声,及时地向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具体要求。并积极协同政府与行政有关部门制定解决问题的规划和实施措施。对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行乱纪为和不正之风,要大胆地向有关部门反映,督请进行严肃处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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