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工会工作手册

什么是国际自由工会联合会(自由工联)?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1081页(9567字)

1949年1月,美国产业工会联合会、英国职工大会和荷兰工会联合会因世界工联拒绝支持“歇尔计划”而宣布退出世界工联后,以西欧、北欧工会为主的20多个工会组织相继退出。同年6月,美国劳工联合会和退出世界工联的工会组织在日内瓦召开“国际工会会议筹备会议”,筹划成立新的国际工会组织。11月28日,50个国家和地区的65个工会组织的代表在英国伦敦举行了“自由世界劳工会议”,12月7日在伦敦成立了国际自由工会联合会(简称自由工联)。自由工联成立初期,美国工会与西欧工会在自由工联的领导权、东西方工会关系及反殖民主义等问题上存在着矛盾,美国的政策往往占上风,以致有些西欧工会领导人公开声明“不能将欧洲工会运动置于美国的‘保护伞’下”。自由工联在其成立宣言中声明:“……要创造这样一个世界,在这里人民不受共产主义、法西斯主义、长枪党以及任何其他形式的极权主义暴政的压迫,……”。它成立后奉行不与“共产党控制的工会”来往的政策。在它的1955年12月执委员上,通过“拒绝和苏联及东欧国家的工会交换代表团”的决议。1959年和1960年又两次重申了这项决议。但美国工会要求自由工联完全听命于美国国务院,进行反苏、反共活动。英国职工大会则认为在世界各地发展“自由工会运动”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最好方法,因此未禁止其下属的产业工会在产业范围内同社会主义国家相应的工会来往。前联邦德国工会联合会也未执行国际自由工联的禁令,并且在60年代执行与前苏联、东欧国家工会来往的“东方政策”。美国劳联-产联(1955年由劳联与产联合并而成)在自由工联中,先是同西欧工会争夺领导权失利,继而未能反掉西欧工会的“东方政策”,遂于1969年2月退出自由工联。自由工联因其下属工会同前苏联、东欧各国工会来往已难于阻止,在1973年第57次执委员上通过了“关于自由工会和共产党控制的工会之间的关系的声明”,修改了1955年的禁令,允许各会员组织在东西方工会往来的问题上“可根据自己的情况作出决定”。另一方面,自由工联在美国劳联-产联退出后,仍为它保留3名执委和6名候补执委的名额。1982年1月美国劳联-产联又回到自由工联。

50年代,美国工会在自由工联的代表大会上指责英国职工大会在非洲的活动“过于接近英国殖民地的作法”。它还在自由工联在亚、非、拉的区域组织之外,另设自己的派出机构。自由工联对于这些地区工人的罢工斗争和工会权利一般给予支持,但对于他们的民族解放斗争则未表现出同样的热情。1972年,在自由工联第十次代表大会上,由于西欧的会员组织决定成立“欧洲工会联合会”,被第三世界国家的工会指责为搞“富人俱乐部”,自由工联为缓和内部紧张关系,第一次选举第三世界国家的代表。马来西亚职工总会主席纳拉亚南为自由工联的主席。同时,决定加强自由工联在亚、非、拉三个区域组织的工作;决定增加会费(第二世界国家工会的会费占自由工联全部会费的90%)。要求工业化国家拿出本国国民生产总值的1%,援助发展中国家,包括促进工会建设和培训工会干部。

70年代和80年代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新的技术革命和产业结构的变化给国际工会运动带来严重影响。自由工联在强调提出“就业与贫困”、“和平、安全与裁军”等要求的同时,注意在“人权和工会权利”的口号下,利用各种时机发展组织、扩大影响。它在1986年11月吸收了波兰“团结工会”为其会员,并且结合拉丁美洲的政治民主化进程和1989年东欧局势的变化,积极开展活动。成立时间是1949年12月7日。

会员有97个国家中的142个组织,8700万人(1989年5月)。

在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教育科学文化组织和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中享有甲级非政府组织咨询地位。

代表大会是最权力机关,其中各国际职业书记处的代表无表决权。1975年的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决定将原定的每2年一次大会改为每4年一次,到1988年已召开了14次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是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由代表大会选出的总书记和35名执行委员以及女工委员会选出的2名执行委员组成,每年至少开两次会。执行委员会选举自由工联的主席1人和副主席至少7人,并选举助理总书记若干人。小组委员会由执行委员会的9名成员(包括主席和总书记)组成。在执委会闭会期间处理紧急和重大问题。书记处由总书记领导,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下设经社部、教育和青年部、联络和行政部、财务部、报刊出版部。

区域组织:自由工联还设立了区域组织和办事处,其任务是处理各自地区内有关工人与工会的问题,促进联合会的宗旨与目标的实现。

美洲区域工人组织:成立于1951年1月,总部设在墨西哥城。

非洲区域组织(在非洲有14个会员团体),成立于1959年11月;在利比里亚的蒙罗维亚和布基纳法索的瓦加杜古等地设有办事处;在津巴布韦的哈拉雷设有南部非洲协调委员会。

亚洲及太平洋区域组织:在1984年举行的自由工联第85届执委会上批准将亚洲区域组织改为亚洲及太平洋区域组织,总部设在新加坡。在1989年5月的第95次执委会上决定设立南太平洋及大洋洲工会理事会。

专门委员会:1979年在执委会下设“保卫拉丁美洲人权及工会权利委员会”;1983年根据修改后的章程规定,设立妇女委员会,该会有权选出两名成员任自由工联执委会委员;1983年在书记处内设立妇女局,作为妇女委员会的秘书处。

国际职业书记处:是自由工联系统内的国际产业工会组织,执行自由工联的政策,同时自由工联承认国际职业书记处的自主权。二者在一切有关共同利益的问题上和在国际组织,如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中合作。职业书记处执行自由工联的总政策,对方互派享有咨询地位的代表出席对方权力机构的会议。在开展区域性活动中自由工联对职业书记处给予财政支持和援助。1957年底成立了自由工联-国际职业书记处委员会,其任务是协调双方的地区性活动。

总部所在地为布鲁塞尔。

机关刊物为《自由劳工世界》以法、英等四种文字出版,双周刊。

主要政策有:自由工联宣称自己的宗旨是“面包、和平、自由”。它的基本政策是,“促进劳动人民的利益;不断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充分就业和社会保障;缩小各国之间和各国内部的贫富差距;争取国与国之间的了解、裁军与和平;帮助工人组织起来并使这些组织获得自由谈判的权利;反对任何形式的压迫和独裁;反对种族、肤色、信仰和性别歧视;捍卫基本人权和工会权利”。

自由工联认为和平“必须建立在尊重国家主权、消灭贫困、行使人类的各项自由、集体安全和裁军的基础上”。“和平生活意味着享受思想自由、言论及出版自由、结社自由和迁徙自由”。“工会争取就业、经济保障和社会主义的日常斗争就是工会争取和平的斗争的组成部分”。认为“一切国家的武器库而不仅仅是大国的武器库都加剧了爆发战争的危险”。它欢迎美苏缔结的限制常规军备和核军备的各项协议,认为“世界大最强大的国家必须在和平、安全和裁军方面起带头作用”。它呼吁联合国全体会员国特别是安理会会员国充分支持联合国秘书长在争取和平解决国际冲突中的努力,并呼吁美苏两国为“使联合国恢复活力作出贡献”。它反对“国际恐怖主义”,主张根据自决原则解决地区冲突。在中东问题上,它采取亲以色列、反对巴勒斯坦解放组织的立场,在1988年“十四大”上通过决议“谴责以色列占领的西岸及加沙地带的暴力事件”,呼吁“召开包括巴勒斯坦人的代表在内的有关各方的国际会议”。1990年12月,它的第98次执委会会议通过决议,谴责伊拉克入侵科威特,支持联合国对伊实行经济制裁,并要求萨达姆执行联合国决议和释放人质。会议重申自由工联关于和平解决中东问题,促成巴勒斯坦工会和以色列工会接触与合作的基本方针“目前仍然是正确的”。1988年的自由工联第十四次大会谴责南非种族隔离制度是“对世界和平的威胁”。要求南非当局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435号决议,取消对纳米比亚的“非法”统治,要求派代表到现场监督纳米比亚独立后的大选。欢迎南非当局释放非洲人国民大会领导人曼德拉,同时呼吁国际社会保持对南非的制裁,直至它取消种族隔离制度。1989年11月至12月,自由工联执委会一致通过决议,“欢迎”东欧局势发生的变化,呼吁国际社会对东欧国家“正在崛起的民主制度给予经济援助”,但这种援助的条件应是“尊重人权和工会权利,建立不受政党和政府干预的产业关系”和“促使独立工会的成长”。1990年5月,自由工联第97次执委会批准在两个月前成立的捷克和斯洛伐克工会联合会为其会员组织。它规定东欧国家工会入会的条件是:必须是重建的工会;与过去的工会决裂;与原来的共产党不发生任何关系。1990年12月,自由工联第98次执委会会议就东欧形势发表声明,指出“1989年的民主革命进展已遭遇社会危机”,它除向东欧五国“民主独立的工会”给予援助和支持外,还紧急呼吁工业发达国家通过双边和多边方式,包括通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欧共体、经济合作组织,还有国际劳工组织给予东欧各国各个方面的援助,以利于它们向市场经济过渡。因为“这一地区的挫折将导致民主的倒退,使实现和平繁荣成为泡影”。1989年12月20日,美军入侵巴拿马并打死大量无辜平民,自由工联对此保持沉默,却宣布派代表团去巴拿马同美军入侵后成立的巴拿马恩达拉政府交涉释放两名被捕的参加自由工联的工会领导人。1990年10月,自由工联决定通过国际机构向古巴政府施加压力,“以推进社会制度的民主化”,并要“努力加强同古巴国内的民主运动活动家的团结”。1989年12月22日,自由工联总书记范德韦肯发表声明“欢迎”罗马尼亚齐奥塞斯库政府“垮台”,接着又于12月28日再次发表声明,宣布自由工联正在采取措施(提供物质、经济援助及培训干部)积极帮助罗马尼亚的独立工会。继东欧之后,非洲部分国家局势也发生动荡。自由工联非洲区域组织于1990年4月开会发表声明,“拒绝”那种说外部的经济条件和国际金融机构的政策对非洲的经济问题应负责任的论点,认为“问题的根子”是不民主的政治制度。非洲的一党制度带来的只是“腐败、无能和专制独裁,应予铲除”。号召非洲工会不要再在这种制度中处于“从属地位”,而要发挥“自由与民主组织”的作用。声明呼吁国际工会对非洲的政治改革给予对东欧“同样慷慨的反应”。

自由工联支持洛美协定和南北对话。要求工业化国家根据联合国的决定,拿出本国国民生产总值的0.7%,通过联合国国际开发计划署、国际劳工组织、世界银行和地区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的渠道来援助发展中国家。但发展中国家要保证遵守关于结社自由、组织与集体谈判自由的第87号和98号国际劳工公约,并在制订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时要同“自由和民主工会运动充分协商”。自由工联认为世界各国经济日益相互依赖,因此应加强国际合作和协调,并把全面就业和消除贫困作为首要目标。主张:①加强工会的地位,保护人权、工会权利,实行产业民主和经济民主;②加强工会的参与作用,由政府、雇主和工会三方共同制定就业计划、投资和劳工市场政策;③帮助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创造就业机会。自由工联“对于歧视发展中国家出口商品的关税表示不安”,主张加强《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作用,但要列入一条新的“社会条款”,即《协定》的所有成员必须遵守国际劳工组织有关结社自由、集体谈判自由、取消强迫劳动、最低就业年龄、职业安全与卫生等最低劳工标准的规定。它还主动在国际贸易中,应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多国公司及社会政策的原则宣言》,控制和管理多国公司的活动。在外债问题上,自由工联提出“首先是人民,其次是还债”的方针,即债务国应优先解决工人及其家属的就业、就学、医疗卫生、住房等“社会债务”,而把解决外债问题放在第二位。在解决外债问题上,工业化国家及其银行也负有负责,但在给债务国提供贷款时应以后者遵守第87号及98号关于保证结社自由及集体谈判权的国际劳工公约为先决条件,债务国在制定新的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时应同“自由和民主工会运动充分协商”。

自由工联认为应在采用新技术和调整产业结构的开始阶段进行集体谈判,而不应在已经产生影响后,就其带来的后果进行谈判。它提出在这种情况下国际工会运动需要调整战略,不能提出“不可能实现”的要求;应到那些组织率不高而劳动力增长很快的经济部门和第三产业里去发展组织;应更多地强调劳、资、官三方合作,调整产业关系,而不是简单地采取罢工手段和与雇主对立的立场;为减轻技术革命和产业结构调整给工人带来的不利影响,要求对工人进行技术再教育和再培训。自由工联不同社会主义国家工会发生组织上的联系。1990年初,自由工联总书记范德韦肯称,在社会主义国家“官方工会”内部,肯定有“要求改革的压力”,“我们一定要准备好对此作出反应”。但这取决于他们对自由工会运动根本原则的接受程度,在这个问题上不能妥协”。他说:自由工联之所以能在东欧各国有影响,在于“我们从来不同那些与他们的压迫者站在一起的人合作”。他还说,自由工联过去插手“苏联的人权问题”,这不仅没有“危及和平与缓和”,“而今天的国际气候证明我们是正确的,因为不能把和平同尊重人权和工会权利割裂开来”。

自由工联一直指责世界工联不谴责侵犯基本人权和工会权利的行为。拒绝同世界工联搞联合行动或发生任何组织上的联系。认为两个组织的政策、观点、原则和章程全然不同。自由工联自1949年成立时起就提出同国际天主教工会联合会(1968年改建为世界劳工联合会)合并,但天主教工会联合会强调自身的“真正精神和独立性应受到尊重”,不同意与自由工联合并。1974年,双方达成协议,成立自由工联/世界劳联工作委员会,在工会权利、经济社会事务、多国公司等问题上采取一致行动。1989年5月自由工联批准原世界劳联会员、法国民主工联(事先已退出世界劳联)入会后,继续强调要“加强同世界劳联的合作”。1990年11月,在世界工联召开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前夕,自由工联再次向世界劳联提出,双方讨论合并问题,对世界工联采取统一步骤和不宜接受东欧各国工会的双重会籍等问题。

主要活动有:自由工联在“维护基本人权、工会权利和结社自由”的名义下进行了大量活动。它自1983年“十三大”至1989年期间,共向国际劳工组织提出48个案例,指控23个国家侵犯工会权利。并派出代表团到南非、智利、土耳其、南朝鲜、斐济调查工会权利受侵犯的情况,要求释放被监禁的工会领导人,在1986年国际劳工大会上,它组织其会员团体联名向大会提交一项提案,呼吁国际劳工组织所有成员国在1987年纪念该组织通过结社自由及保障组织权利公约(第87号公约)40周年之际,全都批准该公约。1988年8月,匈牙利成立独立于匈工会中央理事会的科学工作者民主工会,自由工联派代表参加了其成立大会及有关活动。1989年10月,前苏联煤矿工人罢工,自由工联总书记范德韦肯对前苏联政府限制罢工权的决定“表示关切”。自由工联从一开始就支持和援助波兰团结工会,并于1986年11月吸收团结工会为会员团体、于1988年“十四大”上通过决议,声称“团结工会是波兰工人唯一的真正的代表”,重申其1983年“十三大”的决定,“拒绝同官办的波兰全国工会协议会进行任何接触”,除非全波工协公开要求波政府给予团结工会完全的合法地位。1989年4月团结工会取得合法地位后,自由工联邀请瓦文萨以正式成员身份出席其5月举行的第95次执委会会议。随后即在波兰举办12个培训班,为团结工会全面系统地培训中层及基层干部,并向团结工会提供大量经费及物质援助。1989年11月,自由工联第96次执委会决定立即制定并实施一项大规模的综合性援助计划,将它在波兰的经验及援助计划“扩大到东欧及中欧各国”,以“支持”这些国家的工人建立“真正的工会组织”。

自由工联在和平、裁军和安全等国际问题上开展的重要活动有:派出代表团1987年10月9日去莫斯科见前苏共中央总书记戈尔巴乔夫,谈了两个多小时,重点是前苏联的人权及工会权利问题。1988年1月,又派出代表团见美国前总统里根,谈了半个小时。在这期间还派出代表分别见了前联合国秘书长德奎利亚尔和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秘书长等。

在巴勒斯坦问题上,1988年自由工联组织其西方国家的会员团体阻挠在国际劳工大会上讨论关于在被占领土上阿拉伯人的基本人权和工会权利问题的提案,并一贯抵制声援巴勒斯坦工人和人民的国际会议。1989年,自由工联派考察团去斐济调查工会权利状况并于同年5月决定增设“南太平洋及大洋洲工会理事会”以加强对这一地区的“工作”。同年12月,自由工联亚太区域组织谴责菲律宾企图推翻阿基诺政府的军事政变。

自由工联多次通过决议,谴责南非的种族隔离制度,支持南非独立的黑人工会。并邀请其一些领导人参加自由工联的会议。1988年11月,它决定加强对南部非洲协调委员会(总部设在哈拉雷)同包括南非黑人解放运动下属的工会及纳米比亚全国工人工会在内的南部非洲工会协调委员会(总部设在马拉维)的合作。1989年,它派团去南非调查限制新闻自由问题,并决定自同年6月起发行专刊(周刊)报导南非黑人工会的斗争。它长期为一些非洲工会培训干部和提供物资及经济援助。1984年3月,它同塞内加尔全国工人联合会在达喀尔联合召开“非洲工人和世界经济危机国际会议”,并通过了《达喀尔宣言》。《宣言》指出,“增加援助和改革国际金融及贸易制度是必要的。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工会的共同努力有助于争取采取这种行动”。同时强调“为了加强工会在发展中的作用,其起点是充分遵守关于结社自由和组织权及集体谈判权的基本国际标准”。1990年4月,自由工联非洲区域组织在乍得召开会议后发表声明,认为非洲的经济问题的“根子是不民主的政治制度”,是一党制。外部因素对此不应负责。声明“敦促非洲工会在捍卫人权和工会权利方面应更具有活力”,并呼吁国际社会“对非洲的政治改革给予对东欧的政治改革同样慷慨的反应”。

自由工联和社会党国际于1989年初在萨尔瓦多联合召开“中美洲和平与民主”会议,呼吁中美洲各国首脑采取措施保证中美地区的停火与和平。同年4月,自由工联美洲区域工人组织“十二大”在自由工联总书记范德韦肯参与下通过决议,呼吁尼加拉瓜桑地诺阵线政府执行停火和平协议,但未要求美国停止援助反政府武装力量。同年12月,美军武装入侵巴拿马,巴平民死伤数千人,未见自由工联对此表态。1988年3月,自由工联“十四大”邀请智利工人总指挥部主席布斯托出席大会。1989年3月,自由工联总书记范德韦肯率团赴智利,要求皮诺切特政府释放布斯托及其副主席马丁内斯。同年4月,自由工联号召其会员团体组织声援活动,支持智利工人要求释放布、马二人的大罢工。1986年9月,由阿根廷总工会作东道主,自由工联及其美洲区域工人组织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召开“外债及发展问题国际会议”,并通过了题为“首先是人民,其次是还债”的声明。1989年3月,自由工联同欧洲工会联合会及社会党国际的欧洲成员党在原西德的艾伯特基金的组织下举行会议,决定加强欧洲的团结,以便在国际金融机构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帮助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自由工联副总书记弗里索在会上说,“美国只有19%的票却几乎控制了国际货币基金,而欧洲共同体成员国共有28%的票。因此欧洲社会党及工会加强团结十分重要”。同年4月,范德韦肯在美洲区域工人组织“十二大”上,特别强调要解决外债问题。同年7月,在西方七国首脑会议前夕,自由工联代表团向会议东道主、法国总统密特朗陈述该组织对外债问题的意见:外债危机带来严重社会问题,其负担应由债务国及债权国平均分担;债务问题的范围应扩大到包括各种社会后果,如工会、教育、卫生健康、住房等各方面;应向职业培训、普通教育、卫生、住房等部门直接投资。

台湾的“中华民国总工会”是自由工联的会员并是它的候补执委。自由工联成立初期,指责中国“实行强迫劳动”,并于1956年和其他单位在布鲁塞尔联合举行“审讯会”,邀请港九工会理事会(1989年改称香港工会联合会)和台湾“中华民国总工会”去“作证”。1963年,自由工联就中印边界问题指责中国“侵略”印度。自由工联与全总无组织上的联系。70年代末,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自由工联系统的一些国际职业书记处(国际产业工会)领导人曾以个人身分访华。在国际劳工组织的会议上,自由工联领导人与全总代表有接触。80年代,自由工联总书记等在其布鲁塞尔总部多次会晤访问比利时的中国工会代表团。1988年3月,自由工联机关刊《自由劳工世界》编辑邀请全总英文季刊《中国工会》派一名记者去澳大利亚采访了自由工联第十四次代表大会。1989年5月底,自由工联致电我国家主席及全国人大,要求取消北京部分地区的戒严,呼吁中国实行“改革”,包括符合国际劳工组织标准的工会权利的改革。6月19日范德韦肯向国际劳工局提交了一项关于中国侵犯工会权利的“控诉”(第1500号案例)。同年10月底,自由工联派考察团去香港向基本法起草委员会递交有关工会权利的备忘录并考察香港的工会状况。同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自由工联在伦敦举行的第96次执委会一致通过了一项“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决议”。对“六·四”事件表示“义愤”,“谴责中华全国总工会对政府的支持。”决议还以“尊重基本人权和工会自由”的名义,号召其所有下属会员组织及职业书记处“继续开展运动”,对中国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活动“给予道义、政治和物质上的最大支持”。要求各国政府和“各国际组织及金融机构继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实行全面的经济和外交制裁直至它释放所有政治犯和工会成员,以及充分遵守人权和工会权利的国际标准”。要求其所有会员组织及国际职业书记处“中止它们与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关系,并清楚地表明,与全总恢复关系的条件是它明确无误地支持在中国尊重基本人和工会权利”。1990年初,范德韦肯在自由工联机关刊物《自由劳工世界》上撰文说,“各国内政神圣不可侵犯的日子早已一去不复返了”,在1990年6月的国际劳工大会上,范重申“干涉内政有理”的观点,再次“谴责”我国政府对1989年北京政治风波的处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