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触性皮炎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皮肤病性病诊疗手册》第299页(1837字)

本病指皮肤粘膜接触某些物质后,在接触部位发生的急性炎症。按致病机理,分为原发性刺激性和变态反应性两种,前者的接触物对皮肤有很强的刺激性,任何人接触后均可发病;后者的接触物基本上是无刺激性的,仅少数已致敏者再接触后才会发病,属于第Ⅳ型变态反应。

〔诊断要点〕

一、有接触史,如酸、碱、染料、药品、塑料制品、洗涤剂、某些植物、动物皮毛及化妆品等。

二、经一定潜伏期后发病,如接触物属原发性刺激物,接触后经数分钟或数小时内发病;如为弱刺激物亦可长达几天或几周;如为变应原,初次接触于4日后,再次暴露一般在12小时~48小时内发病。

三、皮肤损害的形态、范围和严重度,依接触物的性质、浓度、接触方式、部位和患者的敏感性而不同。主要损害有红斑、丘疹、丘疱疹、水疱、大疱、肿胀以至坏死、溃疡等。

四、接触部位发病,边界清楚,但如接触物为气体或组织疏松处如眼睑、包皮等处则界线不清楚。

五、痒、烧灼感或胀痛感,少数可有发热、不适等全身症状。

六、去除病因,皮损通常1周~2周可消退,如再次接触可再发。

七、斑贴试验,变态反应性患者可阳性。

〔鉴别诊断〕

急性湿疹 常病因不明,皮疹呈多形性,但无大疱,易渗出,界限不清,反复发作。

〔治疗〕

一、一般治疗

(一)避免再接触致病物。

(二)尽快去除致病原,如接触刺激性强的物质,立即用大量清水将接触物洗去。如为强碱立即用醋、柠檬汁或0.5%盐酸溶液处理。如强酸类在冲洗后用重碳酸钠、氢氧化钙(石灰水)或肥皂液使之中和。如酚(石碳酸)烧伤后用65%乙醇或异丙醇中和。磷烧伤用水冲洗后再用硫酸铜使之沉淀。氟可用氧化镁中和。

(三)病程中避免搔抓,禁用肥皂水及热水烫洗。

二、全身治疗

(一)抗组胺类制剂,可选用扑尔敏、赛庚啶、克敏能或仙特敏等。

(二)10%葡萄糖酸钙溶液10毫升或10%硫代硫酸钠溶液10毫升静注,每日1次;或维丁胶性钙2毫升,每日1次肌注。

(三)10%葡萄糖溶液500毫升加维生素C1克~3克,每日1次静滴或维生素C0.1克~0.2克,每日3次口服。

(四)皮质类固醇激素 适用急性严重或皮疹泛发的病例,可用强的松每日30克~45克口服;或氢化可的松100毫克~200毫克或地塞米松5毫克加于5%葡萄糖溶液或生理盐水500毫升中静滴,每日1次,病情控制后较快减量至停用。

(五)继发感染时并用抗生素。

三、局部治疗

(一)轻度水肿、丘疹、少量水疱而无渗出时,可用炉甘石洗剂、粉剂或皮质类固醇激素乳剂。

(二)明显肿胀、渗液可用3%硼酸溶液或1∶20醋酸铅溶液湿敷。若有大疱时,可将疱液抽出后湿敷;如渗液不多时可用氧化锌油或青黛氧化锌油外搽。待皮损干燥后,可酌情换用洗剂、粉剂、乳剂或软膏。

(三)如有感染,可用2%胆紫溶液及抗菌药物软膏。

(四)强酸、强碱所致的深部溃疡及组织坏死可用溃疡膏、京万红、烧伤宁等抗烧伤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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