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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的尸体剖检技术

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中国农业出版社《动物医生手册》第43页(353字)

剖检前应检查可视黏膜、外耳、鼻孔、皮肤、肛门等部位的变化。剖检时,尸体四肢绑于剖检台或木板上,背卧固定,或直接将尸体腹面向上,切割并分离腹、胸与颈下部的皮肤,也可切割四肢内侧组织,将其压倒在两侧,使躯体稳定。沿中线剖开腹腔,视检内脏和腹膜,然后剖开胸腔,剪破心包膜。首先摘出并检查舌、食道、喉、气管、肺和心等颈部与胸部器官。然后摘出脾和网膜,胃和小肠一起摘出,而大肠(盲肠和直肠)单独摘出,分离肝、肾、膀胱及生殖器官和其它组织器官的联系,将其摘出,最后对各内脏器官进行检查。检查肠道时,应注意其浆膜、黏膜、肠壁、圆小囊和肠系膜淋巴结的各种变化。如需要检查脑,则剖开颅腔。在实际工作中,常采取边摘出边检查边取材的方法,有的器官也可不摘出,而直接检查和取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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