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化治疗方案的制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东方出版中心《实用高血压病防治手册》第74页(397字)

原发性高血压患者须根据血压水平进行分组和分级,同时结合其他心血管病危险因素的多少、靶器官的损害和伴有的其他心血管病,进行危险程度的评估。危险程度分为低危、中危、高危和很高危四级(分层标准见第一章第二节)。危险程度愈高,发生并发症的机会愈大,愈需要进行治疗。

高血压是以体循环动脉血压升高为特征的临床综合征。高血压治疗除降低血压外,尚需对其他的心血管病危险因素进行纠正和治疗,这样才能更有效地防止并发症。高危、很高危病人需立即(几天内)开始治疗。中危病人可有3~6个月的非药物治疗,以观察血压和其他危险因素等的变化。低危病人可有6~12个月的非药物治疗。具体执行时都要个体化。临界高血压病人暂不用降压药,可用非药物治疗,进行随访。正常高值组病人如合并糖尿病和/或肾功能不全,则应尽可能早开始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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