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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检查

书籍:脊髓损伤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山大学出版社《脊髓损伤》第147页(14758字)

一、运动系统

大部分神经系统疾病出现运动障碍,脊髓疾病更是如此,是严重影响病人工作、学习、生活的突出症状。运动是脊髓的重要功能之一,因此运动检查对于脊髓疾病的诊断、定位极为重要。

(一)姿势和步态

姿势和步态与本体感觉、各部位的肌力、肌张力以及小脑、前庭等机能密切相关,是一系列复杂的神经机能与反射活动综合起来所表现的主动肌肉活动的结果。对全瘫病人要注意其在卧位的姿势;对不全瘫病人,还要注意在坐位、立位及行走的姿势。

枕颈部损伤,常呈强迫头位,如头稍前屈、侧屈,或枕部朝向患侧肩峰;卧位时只采取一种姿势,如强令改变头位,将引起剧痛,或甚至有眩晕、呕吐等。腰椎损伤累及一侧腰、骶神经根时,病人常有侧凸,腰椎曲度变平或甚至后凸等。

痉挛性瘫痪病人由于伸肌及内收肌紧张,步行时,髋关节活动很差,膝关节不能或只能稍做屈曲,步态僵直、拖曳。某些脊髓后侧综合征,后索严重受累,由于本体感觉传导障碍,病人对肢体活动不能有效地控制,行走时跨步过大,抬足过高、落地不稳,白天尚能靠视力纠正,但夜晚却无法行走。

(二)肌营养

肌营养情况反映在肌肉体积的大小。检查时应注意肌肉有无萎缩和肥大;如果有应注意是全身性、偏侧性、对称性或散发性,还是局限于某周围神经支配区还是某关节周围区。最容易观察和不应忽略的部位有大际肌、小鱼际肌,下肢的股四头肌、股前肌和腓肠肌以及足背的伸趾短肌等。

(1)肌肉萎缩:是指肌肉体积变小,甚至消失。决定一个肌肉有否萎缩应与对侧相比较,肌肉外形变小或呈凹陷,常常提示肌肉萎缩。亦可用卡带测量肢体的周径,测量时应选择生理骨隆起(如尺骨茎突、髌骨及踝部)为标志,在其上或下一定距离水平测量肢体的周径,以确定有关萎缩及其程度,同时可作为以后随访的比较。因为发育不对称并非少见,尤其腓肠肌,所以两侧肢体周径的轻微差异并不能作为肌萎缩的根据。

(2)肌肉肥大:是指肌肉体积较正常增大。其检查方法与肌肉萎缩同。肌肉的大小与年龄、性别、一般体格、营养状况、职业及个别肌肉的锻炼而有所不同。因此对某些病人决定其肌肉肥大或萎缩必须了解有关情况。

(三)肌张力

肌张力是指肌肉在静止状态下的紧张度,即在肌肉松弛时被动运动中所遇到的阻力。正常肌张力的维持是依靠肌梭上的花枝形感受器在肌紧张度降低时输入冲动引起肌肉收缩,其环旋形感受器又在肌纤维长度突然拉长时输入冲动引起肌肉收缩(牵张反射)。而持续的牵伸可以刺激肌腱中的高尔基体使收缩受到抑制(伸长反应)。这些反射可为反射弧上的病变所消除,肌腱挛缩、关节僵硬等都影响肌张力的检查。

肌张力检查必须在温暖的环境和舒适的体位中进行。应再三嘱咐病人尽量放松,避免紧张影响检查效果。检查时握住病人的肢体,以不同的速度和幅度来回活动肢体各关节,仔细体会感受到的阻力,并两侧比较。尤应注意前臂的内旋-外旋,膝部的屈曲-伸直。除被动运动外,还应认真触摸肌肉的硬度。

肌张力低时,肌肉松软,被动运动阻力降低,关节运动可出现过伸现象。肌张力减低见于脊髓前角(下运动神经元)病变、脊髓后索病变、小脑病变,某些肌病、脑及脊髓急性病损的休克期。

肌张力增高时,则触摸肌肉较坚硬,被动运动时阻力增大,可分为痉挛性和强直性两类。痉挛性肌张力增高,见于锥体束受损时,脊髓反射受到易化,快速地牵伸在缩短状态中的肌肉时立即引致收缩,阻力增大,牵伸到一定程度时阻力又突然消失。通常称之为“折刀征”。强直性肌张力增高,主要是指锥体外系统病变中的特殊肌张力变化。此时,调节肌紧张度的脊髓反射受到易化,而调节肌长度的反射受到抑制。被动动作时所遇到的阻力一般比痉挛性者小,与肌肉当时的长度即收缩形态无关。伸肌和屈肌张力同时增强,无明显区别。无论动作的速度、幅度、方向如何,都遇到同等阻力。这种阻力增高称为铅管样强直。如果因伴发震颤,可在均匀一致的阻力下产生交替性松弛、紧张的变化,检查者感觉似齿轮转动或拉锯样,故又称齿轮样或轮锯样强直。对于潜隐性肌张力增高,一般方法检查不出肌张力增高者,可嘱病人抬高一侧下肢,再检查该侧上肢的肌张力,可查出肌张力增高,可见于锰中毒的早期。

(四)肌力

1.评级标准

各肌肉的肌力分为6级:

0:完全瘫痪。

1:可触及或可见肌收缩。

2:在无地心引力下进行全关节范围的主动活动。

3:对抗地心引力进行全关节范围的主动活动。

4:在中度抗阻下进行全关节范围的主动活动。

5:正常肌力(可完全抗阻进行全关节范围的正常活动)。

NT:无法检查。

2.肌力检查法

在关节主动运动时施加阻力于所测肌肉对抗,测量其肌力,并进行双侧对比。全身肌肉大致可分为颈部和躯干肌肉、肩带和上肢肌肉、骨盆带和下肢肌肉3组。各组肌力检查法见表7-1。

表7-1 全身各肌肉检查法

3.必查项目

美国脊髓损伤学会(ASIA)建议,脊髓损伤评定时运动检查的必查项目为检查身体两侧各自10对肌节中的关键肌。检查顺序为从上向下。选择这些肌肉是因为它们与相应节段的神经支配相一致,并且便于临床做仰卧位检查(在脊髓损伤时其他体位常常禁忌)。

C5——屈肘肌(肱二头肌,肱肌)

C6——伸腕肌(桡侧伸腕长肌和短肌)

C7——伸肘肌(肱三头肌)

C8——中指屈指肌(固有指屈肌)

T1——小指外展肌(小指外展肌)

L2——屈髋肌(髂腰肌)

L3——伸膝肌(股四头肌)

L4——踝背伸肌(胫前肌)

L5——长伸趾肌(长伸肌)

S1——踝跖屈肌(腓肠肌、比目鱼肌)

除上面这些肌肉的两侧检查外,还要检查肛门外括约肌,以肛门指检感觉括约肌收缩,评定分级为存在或缺失,这一检查只用于判断是否为完全性损伤。

(五)共济运动的检查

任何一个简单的运动,必须有主动肌、对抗肌、协同肌及固定肌等4组肌肉的共同协调才能完成。这4组肌肉之所以能协调一致,是由小脑、前庭、深感觉、锥体外系统等参与,以调节运动的协调和平衡。这些神经结构的病变使运动失去准确性,而称为共济失调。检查病人的共济运动,首先应观察病人的日常活动,如吃饭、穿衣、脱衣、扣或解纽扣、拿东西、站立、行走等运动是否协调。不协调时其运动的速度、范围、方向及用力大小发生障碍。

1.平衡共济运动检查法

(1)站立:有明显平衡障碍的病人,在站立时即有困难,表现摇摆不定,往往双脚分开,以防跌倒。可嘱病人两侧足跟、足尖相并站立,平衡障碍更明显。并分别检查睁眼、闭眼时的情况。当两下肢有深感觉障碍时(感觉性共济失调),或前庭功能障碍时,睁眼时仍可站立平衡,当闭眼时则有倾斜表现(闭目难立征阳性Romberg征)。小脑病变则睁闭眼均有站立不稳,闭眼时可较睁眼时稍为明显。轻病人可嘱两脚前后站在一条线上,或用于轻推病人肩部使其向一侧倾向,然后推另一侧,观察能否站稳。小脑半球病变时,在推向病侧时更易出现平衡障碍。同侧往往不能独脚站立,而对侧站立可无困难。小脑蚓部病损时向前后倾倒,小脑半球及前庭损害时则向两侧倾倒,感觉性共济失调都在闭眼时出现共济障碍。

(2)仰卧起坐及弯身动作:病人仰卧,两手放于胸前,嘱其用手支撑起坐。正常人起坐时在屈曲躯干同时双下肢下压;而小脑病变的病人则在髋部和躯干同时屈曲(尤以病侧为明显),称为合并屈曲。嘱被检查站立,头及躯干做向前向后、向右及向左右两侧弯曲,如有共济失调,在动作中就不能保持平衡,如向后弯曲时膝关节屈曲而不能预防向后倾倒,向两侧弯曲时不能保持平衡而易向病侧倾倒。

(3)行走:嘱病人向前、向后或循一直线行走,注意行走时是否有蹒跚摇摆步态,或偏斜。深感觉性共济失调则在闭眼时有摇摆不稳或倾跌。

2.非平衡共济运动检查法

检查时应注意被检查肢体的粗细,运动是否正确与协调,运动速度及用力是否适度。常用下列方法来测验:

(1)指鼻试验:嘱病人手臂外展向前伸直,然后轮流用两食指端去触鼻尖,速度先慢后快,先睁眼后闭眼,亦可置病人手臂于不同位置重复进行测定。观察动作是否准确和稳定。最好检查者先予示范。感觉性共济失调时,则睁眼正常而闭眼时发生障碍;小脑病变者睁闭眼均表现为摇摆不稳和笨拙;小脑半球病变以病侧上肢共济失调为明显。

(2)快速轮替运动试验:①嘱病人两手交替旋前旋后;②交替的握拳与张开;③个别手指的交替伸屈;④用一手的手掌或手背快速轻拍另一手的手背;⑤对坐位的病人可以嘱其两手交替用手背轻拍膝部;⑥拇指与其他手指依次快速接触或快速击叩。检查时应密切观察其运动的速度、节律及是否正确,并两侧进行对比。

(3)肌回缩试验:嘱病人握拳,上肢在肩关节处内收,用力屈曲前臂于胸前,检查者用手握住其腕部用力向相反方向拉,当检查者突然放手,正常人对抗肌收缩,前臂屈曲立即被制止;当共济运动失调时(小脑病变),缺乏拮抗肌的协调运动,前臂用力屈曲,往往撞击自己的胸壁。

(4)指误试验:检查者与被检查者相对而坐或站立。两人上肢向前伸平;食指端相互接触,嘱病人抬高伸直的上肢,然后上肢回复至水平位,以食指接触检查者的手指。先左后右,先睁眼后闭眼,依次观察其动作的准确性。

(5)跟膝胫试验:病人仰卧,先高举一侧下肢,然后将举起的下肢足跟放于对侧下肢膝盖上,并将足跟沿胫骨向下移动。如共济运动失调,可见动作摇摆不定及不准确。

(六)不自主运动

不自主运动是指不自主或强制的毫无生理意义的动作,表现为:①痉挛:肌肉呈强直性或阵挛性不随意收缩,可为局部性或全身性,多数都有器质性病变,如肌组织本身、脊髓或大脑皮质的功能紊乱;②抽搐:是一定肌群急促而强迫的抽动,可反复刻板地发生,以头面部多见,如眨眼、皱额、转头颈等。

检查方法主要是依靠观察,应着重注意不自主运动的幅度、速度、部位(所牵扯的范围)、强度(是否几个关节或整个身体的动作)、时限(是间歇性的或经常性)、肌肉收缩及松弛的时间、是否有节律以及运动形式是否均匀一致(是否刻板)或变化不定。在检查过程中应观察或直接询问病人以下各种情况对不自主运动的影响:随意运动、情绪紧张、姿势、休息、睡眠、转移注意力及能否随意抑制。不管何病因几乎都可因情绪紧张而加重,而在睡眠时消失。因此根据睡眠及情绪对不自主运动的影响并不能鉴别功能性或器质性。决定该不自主运动的病因是否为器质性,只能根据病史、症状、体征及是否伴随其他神经系统损害的其他症状与体征。

二、感觉系统

(一)感觉检查的注意事项

(1)病人意识要清晰并高度合作。对意识不清的病人,可通过观察病人对于疼痛刺激引起的反应表现(痛呻吟、回缩肢体等)粗略估计其痛觉情况。

(2)检查前应使病人了解检查的方法及要求。

(3)检查时病人闭眼,应告知在受感觉刺激时,立即主动问答避免暗示(如问其“有”、“无”等)。

(4)按感觉缺失区→减退区→正常区→过敏区的顺序进行检查。

(5)充分暴露检查部位并进行两侧对比。

(6)注意感觉障碍的程度、性质、界线。

(7)检查者必须熟练掌握全身感觉皮节及周围神经分布的知识,按其分布范围有的放矢地进行检查,方可获得准确的结果。

(二)感觉障碍性质

按感觉障碍程度轻重可分为:

(1)感觉异常:最常见。病人在无外界刺激情况下,自发地感觉身体某一部位有异常感觉,如麻木感、蚁走感、针刺感、寒冷感、温热感、触电感等。

(2)感觉倒错:如对触觉刺激感到疼痛,对温热刺激感到寒冷等。

(3)感觉过度:表现为刺激必须达到较强程度才能被感受到,或刺激从开始到被感知之间有一段潜伏期,随后可向周围扩散,刺激停止后仍持续有后作用。

(4)感觉过敏:病人对刺激的反应超过正常。轻微的刺激即可引起剧痛,可能由于在感觉传导通路上所产生的刺激总和所引起。

(5)感觉减退:刺激阈增高,反应反而减弱。给予强刺激才能引起一般感觉。

(6)感觉缺失:在清醒状况下,对刺激全无感觉,如同一部位各种感觉都消失,称为完全性感觉缺失;如只有某种感觉消失,而其他感觉尚保存,则称为分离性感觉障碍。

疼痛是临床上最常见和比较复杂的主诉,按其性质可分为以下几种:

(1)局部性疼痛:疼痛部位和病变部位相符合。

(2)放射性疼痛:某一神经根或神经干的病变可投射到该神经远端支配区,如腰椎病变影响到某些腰神经根时,可引起同侧下肢有关神经支配区的疼痛。

(3)扩散性疼痛:某一神经的分支疼痛刺激可以扩散到另一分支。

(4)牵涉性疼痛:主要指内脏病变引起体表某一特定部位的疼痛,可能病变的刺激由内脏感受器经交感神经纤维走入交感总干,再经交通支而进入脊神经后根和脊髓后角的感觉核,因而在相应节段所投射的皮肤区就发生疼痛。

(5)灼性疼痛:呈烧灼样剧烈神经痛,常伴有局部显着的感觉过敏。多见于周围神经不完全损伤,可能与交感神经纤维受累有关。

(三)不同感觉检查方法

1.浅感觉的检查

(1)痛觉:检查痛觉常用的方法是用圆头针(大头针)针尖以均匀的力量轻刺病人的皮肤,嘱病人回答“痛”、“不痛”、“尖的”或“钝的”。为了判断病人回答是否正确,间或可用圆头针之钝端触之,或将针尖提起仅用手指尖触之。

(2)温度觉:包括温觉及冷觉。可用分别盛有冷水或热水的试管两支,轮番接触皮肤,嘱病人说出“冷”或“热”的感觉。测定冷觉的试管温度应在5~10℃之间,测定温觉的试管温度应在40~45℃之间。如低于5℃或高于45℃,则在刺激时可引起痛觉反应。

(3)触觉:可用羽毛、毛笔或棉絮轻触皮肤,临床常用捻成细条的棉花轻触病人皮肤。嘱病人闭 目,每次感觉到时即说“有”或说出触到的次数。每次接触的强度应一致,但刺激的速度不能有一定规律,以免病人未受到刺激而顺口回答。

2.深感觉的检查

(1)关节觉:包括被动运动觉和关节位置觉两种。检查被动运动觉时,嘱病人闭目,检查者轻握病人手指或足趾的两侧做伸屈运动,由病人说出活动后与前一静止位置的方向关系,如“向上”、“向下”,幅度由小到大,以了解其减退的程度。测定位置觉时,令病人闭目,然后将其肢体摆放一定的位置。让病人说出所放的位置,或嘱病人用其肢体做与病侧肢体相同的位置。正常人可说出或做出正确的位置。

(2)震动觉:一般用震动的音叉柄置于骨突起处(趾、内外踝、髂嵴、棘突、锁骨、胸骨、腕关节等),正常人即有震动的感觉,骨骼具有共鸣的作用,因此在骨突起处较易测定。因皮肤、皮下组织、肌肉也有深感觉感受器,如将震动的音叉放在皱折的皮肤上也有震动觉,但较弱,不易查出。脊髓后束的损害,下肢震动觉丧失则较上肢早。震动觉在老年人可随年老而进行性丧失,在较老者可完全丧失。

3.综合感觉的检查

(1)皮肤定位觉:是检查病人对触觉的定位能力。检查病人闭目,用棉花或手指轻划病人皮肤后,让病人用手指指出刺激的部位。如浅感觉触觉正常而皮肤定位觉障碍,一般提示皮质病变。

(2)两点辨别觉:用两脚规的一脚和两脚接触皮肤,测定病人能否辨别是一点或两点刺激,并能否感知两点刺激间的最小距离。身体各部位敏感程度不同,正常上臂及大腿两点最小距离为75mm,背部40~70mm,前胸40mm,手背30mm,手掌8~12mm,指尖最敏感,为3~8mm。如果触觉正常而两点辨别觉异常则为顶叶病变。

(3)实体觉:用手触摸物体后可确定该物体名称的能力称为实体觉。检查时病人闭目,将一熟悉的物体(如钥匙、火柴盒、硬币等)放入病人手中,嘱抚摸之后说出该物的属性与名称,先试病侧,后试健侧。

(4)图形觉:是辨认写于皮肤上的字或图形的能力。检查时嘱病人闭目,用手指或其他东西(如笔杆等)在病人皮肤上划一图形,如三角形、圆形、正方形或数字,由病人说出所写图形或数字。

(5)对点单感(又称感觉忽略):是指在痛触觉正常的情况下,身体两侧对称部位同时受刺激(用针尖、棉签或指尖)时,仅一侧有刺激的感觉,常为顶叶病变的早期表现,病变对侧肢体无感觉。

(四)神经系统不同部位感觉改变

仔细精确的感觉检查有助于确定病灶的部位:

(1)神经末梢:各种深、浅感觉均受累,常局限于肢体末端,呈手套或袜套状。

(2)神经干:各种深、浅感觉均受累,其范围与某一周围神经的感觉分布区相一致。

(3)神经丛:属于该丛分布区所有深、浅感觉均受累。

(4)神经根:各种深、浅感觉均受累,可出现剧烈根性疼痛,其范围与神经根段及有关皮节相一致。各神经根分布区及平面如下:C1无皮支,C5~T2分布于上肢,因此C4与T2皮肤感觉区在颈胸交界处相邻接,T4相当于乳头平面,T7相当于剑突,T10相当于脐平面,T12相当于腹股沟平面,L1~L5主要分布于下肢前面,S1~S3主要分布于下肢后面、臀部及肛门周围。

(5)脊髓后角:呈节段性痛、温觉障碍,而深感觉可保持正常,系由于本体感觉纤维不进入后角而在其内侧上行,称为节段型分离性感觉障碍。

(6)脊髓前联合:表现为两侧对称性节段性痛、温觉障碍,而本体感觉正常,系由于本休感觉纤维在后索中上行,不经过前联合,也属于节段性分离性感觉障碍。

(7)传导束:后索损害时,同侧受损平面以下将出现本体感觉障碍。一侧脊髓丘脑束损害时,对侧病灶平面2~3节以下将出现痛、温觉减退或缺失,但触觉相对完好。这是因为传导痛、温觉的纤维进入脊髓后,向上斜行2~3节后才交叉到对侧侧索,而在后索中上行的部分触觉纤维未被累及。脊髓半横切损伤时,主要表现为损伤平面以下同侧深感觉障碍及对侧浅感觉障碍,即感觉分离障碍。脊髓完全横断性损伤时,损伤平面以下所有感觉均消失。

三、神经反射

(一)概述

1.概念

反射是人体对感觉刺激所引起的不随意运动反应。反射是神经系统活动的基本表现形式。完成每个反射必经反射弧,包括感受器、传入神经、反射中枢、传出神经和效应器。反射弧任何环节的病变,均可引起机体反射的异常--减弱、消失或增强。

2.检查反射时应注意的事项

(1)正确使用叩诊锤:将叩诊锤握在右手拇、食指之间,用适当的强度,迅速叩击肌腱或骨膜。正确的使用方法应以腕关节为轴,叩击时屈腕30°,以增加叩诊锤叩击的速度。错误的方法是以肘关节为轴,不能增加叩击的速度和力度。

(2)分散病人的注意力,尽力使病人全身肌肉放松。

(3)做到“三个”一样,即两侧肢体姿势一样,叩击或划擦的部位一样,叩击或划擦的力量一样,以利两侧对比,判断结果。

(4)如果腱反射引不出,可用加强法:即让未被检查的肌肉同时收缩,例如检查上肢反射可让病人同时咬牙,夹紧双膝或另手握拳;如检查下肢则嘱病人同时用力扣拉双手。

(5)注意检查部位有无影响反射结果的神经以外的因素,如外伤、瘢痕、关节畸形、挛缩及炎症等变化。

(6)反射的程度可用下列符号标示:

深反射:(-)消失;(+)减弱;()正常;()增强;()亢进并伴有阵挛。

浅反射:(-)消失;(±)减弱;(+)正常;()增强。

病理反射:(+)阳性;(±)可疑;(-)阴性。

(二)浅反射的检查

浅反射指刺激体表感受器(如皮肤、粘膜等)引起的反射。

1.常用浅反射检查法(表7-2)

表7-2 浅反射检查法

2.临床意义

(1)浅反射消失或减弱表示反射弧中断或抑制。

(2)腹壁、提睾、足底反射除有节段性反射弧外还有皮质反射弧,即反射的冲动通过脊髓至大脑皮质后再沿锥体束传至脊髓前角细胞,当该反射弧受损时上述反射亦可出现减弱或消失,见于锥体束病损或末梢神经病变。

(3)腹壁反射减弱还可见于妊娠后妇女、老年人、皮下脂肪过厚及腹壁松弛等。

(4)提睾反射在正常人亦可双侧不对称。

(5)肛门反射减弱或消失说明双侧锥体束或尾神经均有损害,因为肛门外括约肌受双侧会阴神经支配,单侧锥体束或马尾神经损害时,肛门反射仍存在。

(三)深反射的检查

深反射指刺激肌肉、肌腱、骨膜和关节的本体感受器而引起的反射。

1.常用深反射检查法(表7-3)

表7-3 深反射检查法

2.临床意义

(1)深反射消失或减弱表示反射弧中断或抑制。

(2)深反射亢进通常由于运动神经元病变所致,如锥体束病损,致脊髓反射弧的抑制释放。

(3)深反射对称性改变不一定是神经系统病损所致,而不对称性改变(如一侧增强、减弱或消失)则是神经系统病损的重要体征。

(4)髌阵挛和踝阵挛是腱反射亢进的表现,在锥体束损害时出现。

(四)逆转反射

逆转反射又称倒错反射,是指某肌腱反射消失而其拮抗肌或邻近肌腱反射出现或亢进的特殊现象。

1.常用逆转反射检查法(表7-4)

表7-4 常用逆转反射检查法

2.临床意义

逆转反射是因刺激部位的深感觉传导在脊髓前角细胞发生扩散作用而引起的拮抗肌反射性收缩;引起该反射的脊髓病变部位和正常部位是密切邻近的,特别对于颈膨大和腰膨大的病变定位有重要意义;如合并锥体束损害则该反射更加明显。

(五)病理反射

病理反射指当中枢神经系统损害,主要是锥体束受损,对脊髓的抑制作用丧失而出现的异常反射。常见的病理反射有:

(1)霍夫曼(Hoffmann)征:检查者以示、中指夹住病人半伸的示指或中指,同时使病人其他手指半屈,腕关节稍背屈,前臂旋前,手放松,迅速弹夹住手指的指甲,如迅速引起各指掌屈运动,即为阳性。

(2)巴彬斯基(Babinski)征:用较尖锐的刺激物从足底沿跖外缘划去,直至趾附近,如趾背屈,其他四趾扇形分开,即为阳性;如毫无反应,则称跖反射中性。

(3)欧本海姆(Oppenheim)征:检查者用拇指沿胫骨前面自上而下用力下压,如趾背屈,即为阳性。

(4)戈登(Cordon)征:检查者以手指捏压腓肠肌,趾背屈即为阳性。

(5)却铎克(Chaddeck)征:自外踝下方沿足外缘由后向前压过,趾背屈即为阳性。

上述各征阳性均表示皮质运动区或锥体束功能障碍,但2岁以下幼儿锥体束发育尚不完全及昏迷者,也可呈阳性。在神经官能症病人,神经活动普遍活跃,霍夫曼征亦可表现为阳性,但多为双侧性,不具病理意义。巴彬斯基征一侧中性,而另一侧为正常屈性跖反射应考虑有临床意义。

(6)脊髓防御反射:又称缩回反射。对瘫痪病人捏夹、针刺下肢或强力使足趾跖屈,失去感觉的下肢,可立即或经过短暂潜伏期,其髋、膝、踝三关节发生屈曲。同时病人还可出现排便、血压升高现象,摇动床铺或掀开被褥也可引起此反射,这是脊髓反射中枢脱离高级中枢的控制,兴奋增强和扩散的结果。此种反射多见于腰骶段脊髓以上完全横断性损伤而腰骶段未受影响者。

(7)阵挛:是指肌肉受牵拉而发生的节律性收缩。

(8)髌阵挛:病人仰卧,下肢伸直,检查者用手按于病人的髌骨上缘,迅速而有力地推髌骨向下,并继续维持适当的推力,如股四头肌腱出现有节律的收缩而髌骨急速上下跳动,即为髌阵挛阳性。

(9)踝阵挛:病人仰卧,检查者一手托住病腘窝,使膝关节呈半屈位。另一手托足底,迅速用力推足底使之背屈,并继续维持适当的推力,如踝关节出现有节律的屈伸动作,即为踝阵挛阳性。

膝、踝阵挛阳性的意义与深反射亢进相同,其实质是亢进的深反射连续出现。

四、植物神经

(一)一般检查

(1)体温及脉搏:应注意测量腋窝、口腔、直肠的温度,测定坐、立、卧位血压,脉搏的速缓。

(2)皮肤情况:注意观察皮肤的色泽、温度、汗液分泌及营养状况。刺激性病变时可见皮肤潮红、发热、潮湿、角化过度及脱皮等;如破坏性病变则表现为皮肤发绀、冰凉、干燥、菲薄、皮下组织轻度肿胀、指甲变脆、毛发脱落,甚则发生营养性溃疡。

(3)括约肌功能:肛门及膀胱的括约肌直接受骶髓的低级自主中枢控制。当骶髓或低位脊髓病变时出现大小便潴留;当高位脊髓发生病损时则出现尿失禁(排尿反射亢进),大便秘结或失禁。

(4)性功能障碍:植物神经低级中枢受损时出现阳痿或月经失调。

(二)植物神经反射

(1)出汗反射:出汗受交感神经支配,这种交感神经节后纤维属胆碱能神经,故拟副交感神经药物乙酰胆碱、毛果云香碱可以引起发汗,而阿托品、东莨菪碱等抑制节后胆碱能纤维的药物可以抑制发汗。发汗试验是使用促进泌汗的药物,人工使之出汗来观察出汗障碍分布情况。可根据情况使用以下方法:

●皮下注射毛果云香碱12~16mg,作用于交感神经节后纤维而出汗。

●使人处于较高的室温环境中而出汗。

●口服阿斯匹林一类药,同时喝热水,作用于丘脑下部的汗腺分泌中枢。

脊髓横断损害时,服用阿斯匹林后,病变以上脊髓所支配的区域依然出汗,而损害以下区域无汗液分泌。脊髓中央灰质或前根病变时,病变节段所支配的区域,服用阿斯匹林或高温环境反射性出汗均消失,但毛果云香碱仍能使之出汗。交感神经节及周围神经病变,出汗完全障碍,以上之法均不能使之出汗。观察出汗的有无及分布,可先用碘酒涂病变有关节段的皮肤上,干后扑以淀粉,当出汗后可变为蓝黑色;或用氯化铁溶液涂后扑以鞣酸粉,当出汗时转为黑色。

(2)竖毛反射:用乙醚擦拭项部或肛门周围,使局部皮温度降低,这些刺激将引起受刺激同侧半身竖毛肌收缩,出现皮疙瘩,称为全身性竖毛反射。应与局部受到直接机械刺激而引起的竖毛反射相区别。交感神经兴奋性异常增高者,可见全身竖毛反射增强;脊髓横断损伤后,病变水平以下竖毛反射增强,分别刺激项部及肛门周围皮肤,比较身体上、下部竖毛反射,可以协助脊髓病变的定位。脊髓侧角、脊神经前根和交感干受到损害后,相应部位的竖毛反射消失。

(3)血管舒缩反射:血管舒缩神经纤维均经脊神经后根发出,其神经支配与节段性感觉神经一致。正常时,如以钝器缓慢稍加压划皮肤,几秒钟后可出现红色条纹,镶有白色边缘,称为红色皮肤划痕;如急速轻划皮肤,由于毛细管收缩,可出现白色条纹,称为白色皮肤划痕。如两种划痕均引起红色条纹,表示毛细管紧张过弱;相反,均引起白色条纹,则表示毛细管紧张过强。划痕后如从血管有血浆漏出,致使皮肤隆起,表示血管舒张倾向显着。脊髓横断性损伤或周围神经和后根损伤后,根据划痕反射消失范围,可用以协助病变定位。

(4)卧立反射:在内脏反射中,正常人自卧位突然直立,心搏增快6~24次/min,称为直立反射。自立位变为卧位时,心搏减慢6~12次/min,称为卧倒反射。如果变换体位后,直立反射心搏增快超过24次/min,或卧倒反射心搏减慢低于12次/min,应认为心脏神经肌肉装置兴奋性增高。

(5)总体反射:当病人下肢受刺激或被动压迫足趾屈时,除出现髋膝关节屈曲及踝关节背屈外,还可出现不自主的排尿、排便,病变部位以下的出汗和血管运动改变,是脊髓的防御性反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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