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孢素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临床用药速查手册》第454页(1912字)

【别名】:

环孢菌素A,环孢多肽A,环孢灵,丽珠环明,赛斯平,山地明,田可,新赛斯平,新山地明

【释文】:

胶囊剂:25mg,100mg;口服液:5g/5ml,5g/50ml;注射剂:250mg/5ml,500mg/10ml,50mg/50ml。

【药理作用】:

本品是从真菌中分离提纯的中性环状多肽混合物,是一种新型的T淋巴细胞功能调节药。①特异性抑制辅助性T细胞的活性,而不抑制抑制性T细胞的活性,反而促进其增殖。②对B淋巴细胞的活性有抑制作用。③选择性抑制T淋巴细胞分泌的IL-2、IFN-γ以及单核巨噬细胞分泌的IL-1。④还抑制体液免疫。⑤抑制体内抗移植物抗体的产生。⑥不抑制骨髓的血细胞生成,也不影响巨噬细胞功能,故较少引起感染。口服吸收不规则、不完全,个体差异显着。口服后血药浓度达峰时间约3.5小时。生物利用度约30%,可随治疗时间的延长和剂量的增加而提高。在血中与血浆蛋白结合率达90%,血浆半衰期成人为10~27小时,儿童为7~19小时。吸收后大量分布于脂肪以及肝、胰腺、肺、肾、肾上腺、脾淋巴结等处。本品可通过胎盘,可进入乳汁。本品在肝内代谢,代谢物随胆汁排入肠道,由粪便排出,仅少量从肾排泄。

【主要用途和用法】:

主要用途:主要用于预防器官移植时的排斥反应(如心、肝、肾、骨髓等移植)、防治骨髓移植时的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还用于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狼疮性肾炎、类风湿性关节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试用于眼色素层炎、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难治性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银屑病等。

成人用法:①口服:初始剂量12~15mg/(kg·d),1~2周后逐渐减量,一般每周减少初始剂量的5%,维持量5~10mg/(kg·d)。移植病人在移植前4~12小时给药。②静滴:3~5mg/(kg·d),相当于口服量的1/3。以NS或5%GS稀释至1∶(20~100),缓慢滴注,不少于2~6小时。移植病人在移植前4~12小时给药。肾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时应调整剂量,使血药浓度维持在250~800ng/ml(全血)或50~300ng/ml(血浆)。

器官移植:与其他免疫抑制剂合用时,应予较小剂量,如静滴1~2mg/(kg·d),然后口服3~6mg/(kg·d)。病人应尽早改口服。

骨髓移植:移植前1日开始用,静滴3~5mg/(kg·d),在术后最初阶段应每日给药,但不超过2周。以后改口服维持,12.5mg/(kg·d)。

儿童用法:口服:器官移植时初始剂量6~11mg/(kg·d),维持量2~6mg/(kg·d)。

【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

①常见的不良反应:恶心、呕吐、厌食等消化道症状,牙龈增生、出血。对肾脏有高毒性,约1/3病人出现剂量相关的肾功能损害,表现为尿酸、肌酐、尿素氮升高,肾小球滤过率下降,慢性、进行性肾中毒多半在治疗后约12个月发生。为减轻药物的肾毒性,可减少剂量,合用少量的皮质激素和硫唑嘌呤。此外,可引起高血压及电解质紊乱,如高血钾。其他可有面部水肿、痤疮等。②少见的不良反应:意识障碍、惊厥、抽搐等,可能与肾毒性及低镁血症有关。可引起氨基转移酶增高、胆红素升高、胆汁淤积、高血糖、高尿酸血症、多毛症、血小板减少和溶血性贫血、四肢感觉异常、下肢痛性痉挛等。其他还可能诱发血栓形成。③罕见的不良反应:过敏反应、胰腺炎、白细胞减少、雷诺综合征、血尿等。过敏反应表现为面部发红、气喘、呼吸困难等。④对本品过敏、1岁以下婴儿、病毒感染时、有恶性肿瘤病史、未控制的高血压、存在免疫缺陷、有严重心肺疾患、近3个月内接受过环磷酰胺等治疗的病人禁用。吸毒人员、孕妇及哺乳妇女禁用。⑤肝肾功能不全、高血钾、患有感染性疾病、肠道吸收不良、高血压(已控制)、年龄高于65岁、使用抗癫痫药、3个月前用过环磷酰胺等免疫抑制药、正在使用酮康唑、氟康唑、甲氧苄啶、红霉素、维拉帕米、柳氮唑酮治疗的病人慎用。⑥可进入乳汁,导致婴儿高血压、肾毒性、恶性肿瘤等,故用药期间不宜哺乳。⑦用药期间应监测本品的血药浓度,防止血药浓度过高出现肾毒性或过低而发生排斥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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