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窘迫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临床急症手册(修订本)》第261页(1163字)

胎儿在宫内有缺氧征象,危及胎儿健康和生命者,称为胎儿窘迫。胎儿窘迫是一种综合症状,是当前剖宫产的主要适应证之一。

一、临床表现

1.急性胎儿窘迫 主要发生于分娩期,多因脐带因素、胎盘早剥、宫缩过强且持续时间过长,以及产妇处于低血压、休克等状态引起。

(1)胎心率变化:胎心率每分钟>160次,尤其是每分钟>180次以上时,为胎儿缺氧的初期表现;胎心率每分钟<120次,尤其每分钟<100次,为胎儿危险征;出现胎心晚期减速、变异减速或基线缺乏变异,均表示胎儿窘迫。

(2)胎动改变:急性胎儿窘迫初期,先表现为胎动频繁,继而转弱及次数减少,进而消失。

(3)水胎粪污染:胎儿缺氧,引起迷走神经兴奋,肠蠕动亢进,肛门括约肌松弛,使胎粪排入羊水中,羊水呈绿色、黄绿色,进而呈浑浊的棕黄色,即羊水Ⅰ度、Ⅱ度、Ⅲ度污染。

(4)酸中毒:破膜后,检查胎儿头皮血进行血气分析,若血pH值<7.20,PaO2<10mmHg,PaCO2>60mmHg,提示有胎儿窘迫。

2.慢性胎儿窘迫 多发生在妊娠末期,因孕妇全身性疾病或妊娠期疾病引起胎盘功能不全或胎儿因素所致。临床上多无明显体征。

二、急救与护理

(1)吸氧,提高母体血氧含量,改善胎儿血氧供应。

(2)嘱患者左侧卧位,减轻对下腔静脉的压迫,使回心血量增加,增加胎盘血液灌注。

(3)胎心监护,发现胎心波动加速或晚期减速,经吸氧等治疗,短时间内无好转者,立即结束分娩。

(4)对症治疗,如产妇有心脏病出现心力衰竭,产程延长发生酸中毒,均应及时给予处理。怀疑脐带受压致胎心改变者,可转换卧位;如系宫缩过频过强,可用硫酸镁抑制宫缩。

(5)经治疗后好转,且胎心不再发生改变者,可继续观察,若胎儿窘迫现象无明显改善,如宫口开全,胎先露部已达坐骨棘平面下3cm,应尽快助产经阴道娩出胎儿;若宫口未扩张或估计短时间内不能分娩者,应及早做剖宫产术,以挽救胎儿。术前必须听胎心音,避免使用镇静药物,并做好新生儿窒息的抢救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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