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律师概况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香港法律实用全书》第839页(494字)

香港律师业务的拓展与经济的繁荣互为促进,关系密切。经济的繁荣刺激了律师业务的需求,律师业务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相当重要的独特作用。

香港执业律师队伍的发展稳而快,表现为资格考核甚严,数量发展迅速。政府于每年11月公布执业律师数字。据1991年统计,全港共有3700名执业律师和大律师,在近十年内几乎增加了近两倍。

执业律师的经营机构称为律师行和大律师行。律师行可以采用独资或合伙的组织形式,以律师个人姓名或合伙人姓氏作为律师行的名称挂牌营业,每间律师行人数以三五名至数十名不等。按照律师公会的《执业指示》,每一律师行可以雇用6名非律师工作人员,每一律师可配备8名工作人员,其中不包括见习律师及法律院校实习生数。

大律师行必须采用独资组织形式,大律师不可与其他大律师合伙经营,也不能受雇于其他律师行,但可与其他大律师合租办公楼经营业务,分摊租金及行政杂项开支等,也可合聘从事杂务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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