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申请的处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香港法律实用全书》第846页(379字)

申请法律援助署服务必须具备条例规定的条件,即申请人须提供必要的资料以供审查,包括经济状况及案件实情资料。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与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及适用范围有不同的规定。

申请人提供个人经济状况的资料必须准确无误,任何以欺诈或讹骗方式获得援助,经查实,法律援助署有权撤销法律援助证书,诈骗者自付讼费,情节严重者将负刑事责任。《法律援助条例》第23条对此作了专门规定,凡故意在提供资料方面不遵守规例的规定,或在提供规例所规定的资料时,明知失实而作失实声明或陈述,均属违法,一经简易程序审讯定罪,可判罚款一万元及监禁6个月。该条还规定,对于犯有上述罪行者,当局得于该人违法后2年内,或检控官指控违法事件一年内,予以起诉,不受其他法例另行规定起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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