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171页(364字)

经一国宪法确认的决定该国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性质及其各项重要原则的最根本制度。社会制度的概念,从狭义的意义上讲,它主要是指由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决定的社会经济制度;从广义的意义上讲,其中包括社会经济制度并由它决定的一国政治、经济、教育、文化、法律、宗教、文学、艺术等上层建筑及其基本制度,以及通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认可或制定的国家制度。现在世界上存在的各国的根本制度有两种类型,即资本主义国家的根本制度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制度,这两种制度都得到各该国宪法的特别保护。资本主义国家的根本制度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制度及其相适应的国家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是以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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