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如何追究损害赔偿责任?
书籍:法律知识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知识手册》第420页(307字)
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的规定,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应当负损害赔偿责任。
受害人有权要求损害赔偿。受害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向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这种要求,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损害赔偿要求,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损害赔偿包括医药费、误工工资、生活补助费、丧葬费、遗嘱抚恤费。损害赔偿要求,应当从受害人或者其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损害情况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过期限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