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哲学原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181页(653字)

德国唯物主义哲学家费尔巴哈的重要哲学着作。1843年初版,1846年收入《费尔巴哈全集》第2卷。洪谦译的中译本1955年由三联书店出版,后收入《费尔巴哈哲学着作选集》上卷。全书共65节,前16节论述康德以前的哲学;17~31节批判康德以后的主要是黑格尔的哲学;后34节重点阐发了人本学哲学。

该书从逻辑和历史的角度阐明了费尔巴哈哲学与神学和思辨哲学的关系,以及人本学哲学产生的必然性。它是继《关于哲学改造的临时纲要》之后,再次纲领式地论述了人本学唯物主义。费尔巴哈指出,上帝的本质就是理性的或理智的本质,从笛卡尔到黑格尔的近代理性主义哲学就在于论证和溶解上帝,也就是把神学转变为人本学。作为近代哲学完成的黑格尔哲学是神学的唯心主义。作为人的哲学的新哲学产生的历史必然性主要是同批判黑格尔哲学相联系的,它是对近代哲学的否定。同时,新哲学肯定理性的主体是人,从而完全无矛盾地将神学溶化为人本学,它又是近代哲学的真正彻底的实现。费尔巴哈在该书中明确地指出:“思维与存在的统一,只有在将人理解为这个统一的基础和主体的时侯,才是真理”,“新哲学将人连同作为人的基础的自然当作哲学唯一的、普遍的、最高的对象”,“新哲学的认识原则和主题是实在的和完整的人的实体”。上述这些思想表明,费尔巴哈世界观的根本转变已最后完成,但同时也表明了费尔巴哈的人本学不讲人的社会性和历史性的根本缺陷。该书在当时的德国思想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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