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社会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218页(675字)

新康德主义者们为反对和取代科学社会主义而宣扬的一种社会主义理论。其代表人物有朗格、柯亨、文德尔班、李凯尔特等人。新康德主义者们认为,社会的进步不是新旧社会制度的更替,而是道德原则的进步。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差别纯粹只是一种道德原则的差别。因此,社会主义理论不应当建立在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而应当建立在康德伦理学的基础之上。真正的社会主义应当是伦理的社会主义,其创始人不是马克思,而是康德。“康德是伦理社会主义的创始人,是德国社会主义之父。”柯亨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只注意经济问题,而忽视了道德原则对社会的影响。在他看来,只有道德原则才是社会发展的真正基础。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理想的社会,其特点就是康德的“绝对命令”的道德原则成为人们普遍的行为准则。他认为,康德强调的要把“人”当作目的,而不是手段的思想就是社会主义思想,因为这种思想“包含了近代和全部将来历史的道德纲领”。既然社会主义是建立在康德伦理学原则的基础上的,因此它也只能如康德的伦理原则一样,是一种永远不能实现的道德理想,是一种属于彼岸世界的东西。新康德主义者们认为,对社会主义,人们不能抱有任何功利的动机,不能把寻求经济解放和废除剥削制度作为社会主义的目的。文德尔班说:“道路本身就是道路的目标,生活的目标和价值不要到永恒的内容的实现中去寻求,而应当到生活的意志的不断的肯定中去寻求。”新康德主义的伦理社会主义实际上是一种取消社会主义目标,否定社会主义革命的理论。这种理论在当时的第二国际和德国社会民主党内曾经有过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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