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哲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404页(516字)

哲学中的一个分支学科。广义的历史哲学泛指一切关于历史的规律和研究历史的方法等问题的理论。狭义的历史哲学是指近现代西方哲学中关于历史的模式或意义以及关于历史理解性质的学说。西方关于历史哲学的思想萌芽于古希腊时期,然而直到18世纪末19世纪初,历史哲学才正式作为一门学科而出现。对历史哲学的产生做出杰出贡献的是18世纪意大利思想家维科和法国思想家伏尔泰,特别是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和黑格尔。近现代西方历史哲学一般被分为两大部分,即思辨的历史哲学和分析的或批判的历史哲学。思辨的历史哲学试图在历史事实的演变中发现一种超出一般史学家视野之外的模式或意义。它在近代的主要代表是康德、黑格尔,现代的主要代表是德国历史学家斯本格勒、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和美国神学家尼布尔。批判的历史哲学所注重的不是历史事实的性质,而是解释历史知识的性质。它所探讨的问题是历史理解的性质及其逻辑前提。批判的历史哲学的代表人物有德国哲学家狄尔泰、文德尔班、李凯尔特和英国哲学家布拉德雷、柯林伍德、波普以及意大利哲学家克罗齐。20世纪初以来,分析的或批判的历史哲学已逐渐取代思辨的历史哲学而在西方历史哲学中占据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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