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禁毒简史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东方出版中心《实用禁毒知识手册》第14页(1467字)

人类制作鸦片的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可以追溯到3500年前,埃及第一部药物志《埃伯斯纸草书》中的两个药方:一个是用罂粟果浆治伤和防止婴儿夜啼;另一个是医治女皇依基斯头痛的药方,即用胡萎、苦艾、杜松和鸦片合制而成。

公元400年时,希腊人已懂得用鸦片来“安神止痛,多眠忘忧”,最常见的方法就是把罂粟拌在其他食物中作为药膳。希腊医学之父希克拉底斯最早将罂粟归为药品;希腊植物学家弗拉斯底多已能从罂粟中提取汁液。

古罗时代,种植罂粟相当普遍,罗马早期史学家提图斯·李维写道:罂粟是一种麻醉剂。拉尔古斯在公元1世纪时,已在其药剂着作中首次明确记载了鸦片的制作方法。

约在2000年前,埃及、罗马、波斯、土耳其等地流行将罂粟或鸦片当作主剂的药品,之后又流传到威尼斯、伊斯坦布尔等地。在波斯,大约有75%的老人吸食鸦片,由于波斯鸦片品质良好,1870年至1920年,鸦片成为波斯最重要的出口产品之一。

在把罂粟和鸦片推广到东方社会的历史进程中,阿拉伯军队已开始服用由大麻制成的兴奋剂,以提高战斗力;并沿袭埃及和希腊对罂粟的使用方法,从罂粟中提取鸦片烟膏,用于麻醉和消毒、治疗失眠和减少痛苦。在阿拉伯帝国,罂粟不仅被广泛种植并成为人们的普遍嗜好品,而且随着帝国的向东扩展,它也被传播到恒河流域,于是还在中世纪时,小亚细亚便开始盛产鸦片,并成为流行吸食鸦片的地方。自此,东南亚诸国逐渐开始流行鸦片。

15世纪初,马六甲的伊斯兰政权统治时期鸦片已经流行,苏丹阿栏瓦丁就是一个鸦片瘾者,末代苏丹马哈茂德更是一个鸦片鬼。

在荷兰占领时期的印度尼西亚,毒品泛滥达到高潮,殖民地政府从旅居印尼的专卖鸦片的中国商人处抽取大量税收。

1820年,葡萄牙人将鸦片带入曼谷。1855年始,英、美、法等国在《英暹条约》保护下,将鸦片源源不断地从印度运往暹罗,导致暹罗白银外流、币制紊乱,迫使暹罗国王拉玛四世采取坚决果断有效的禁烟措施。

1860年始,法国占领越南后,一面从印度向越南进口鸦片,一面征收关税;为征得更多税金,法国殖民者鼓励人们吸毒、种植罂粟;并严厉打击来自中国云南马帮的走私鸦片活动,以确保法国人在鸦片上的收益。

在缅甸,直至18世纪80年代,法律尚规定:凡吸食鸦片者处以死刑。但自英国人成立东印度公司缅甸分公司以来,由政府控制的垄断组织将鸦片投放市场,1872年始缅甸人吸食鸦片仅被视为违法。1923年,缅甸掸邦通过鸦片法案,规定烟民必须注册登记,由官方统购鸦片。与中国云南接壤的萨尔温江畔地区罂粟种植规模越来越大,终于发展成全球闻名的“金三角”的一个组成部分。

17世纪时,在西方殖民者的经营下,新加坡、马来群岛等地也开始流行鸦片,新马地区的华人烟商形成粤商和闽商两大集团,他们同为鸦片贸易承包税权的竞争者,失败者后来采取走私方法损害包税者的利益,并逐渐将鸦片带入中国沿海地区。殖民者们更是明目张胆地向中国大量倾销鸦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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