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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烟的检验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广东经济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烟草工业手册》第627页(2994字)

(一)取样

1.现场检验取样

(1)取样数量:每批(指同一地区,同一级别烤烟)在100件以内者取10%~20%的样件,超出100件的部分取5%~10%的样件。必要时酌情增加取样比例。

(2)成件取样:自每件中心向其四周抽检样5~7处,约3~5kg。

(3)未成件取样:可全部作为检验的试样,或按部位抽检样6~9处,约3~5kg或30~50把进行检验。

2.品质检验取样

取样数量为5~10kg,从现场检验打开的全部样件中平均抽取,每样件至少抽样2把。如检验打开的样件超过40件,只需任选40件。

3.含水率检验取样

取样数量不少于0.5kg,从现场检验打开的全部样件中平均抽取。如现场检验打开的样件超过10件,则超过部分,每2~3件任选1件。每样件的取样部位,从开口一面的一条对角线上,等距离抽出2~5处,每处各1把,从每把中任取半把,放入密闭的容器中,检验时从每半把中选择完整叶2~3片。

4.沙土检验取样

取样数量不少于1kg,从现场检验打开的全部样件中平均抽取。如现场检验打开的样件超过10件,则任选10件作为取样对象,每件任取1把。如有异议时,可酌情增加。

5.熄火烟检验取样

取样数量为每件抽取5处,每处任取2把,每把任取1片。从现场检验打开的全部样件中平均抽取。未成件的烟叶,按每50kg均匀取10把,每把1片共10片。不足50kg者仍取10把,每把1片。

(二)品质检验

(1)品质检验以感官检验为主,按品质规定(表8-1-1)逐项检验。

表8-1-1 烤烟的品质规定

(2)将送检试样逐把取1/3,称量,按品质规定逐片分级,分别称量,经过复核无误,计算其合格率。如有异议时,可再取1/3另行检验。以两次检验结果平均数为准。

(三)含水率检验

现场检验采用感官检验法,室内检验用烘箱检验法。

1.感官检验法

初烤烟以烟筋稍软不易断,手握稍有响声,不易破碎为准。

2.烘箱检验法

(1)仪器及用具:

分析天平:感量10-3g。

电热烘箱(或其他烘箱):具有调节温度装置,并能自动控制温度在±2℃范围以内,附带有0~200℃温度计,水银球位于试样搁板以上15~20mm处。只能使用中层搁板。

玻璃干燥器:内装干燥剂。

试样盒:铝质,直径60mm,高25mm,并在盖上及底盒侧壁标有号码。

(2)方法:从送检试样中均匀抽取约1/4的叶片,迅速切成宽度不超过5mm的小片或丝状。混匀后用已知干燥质量的试样盒取试样约5~10g,记下称得的试样质量m1。去盖后放入温度100℃±2℃的烘箱内,自温度回升至100℃时算起,烘2h,加盖取出,放入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再称量m2。按下式计算含水率:

式中 w——试样的含水率,%;

m1——试样的质量,g;

m2——试样烘后的质量,g。

每批试样的测定均应做平行试验,两者绝对值的误差不得超过0.5%,以平行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为检验结果。如平行试验结果误差超过规定时,应做第三份试验,在三份试验结果中以两个结果接近的平均值为准。

(四)沙土检验

现场检验采用感官检验法,室内检验用质量检验法。

1.感官检验法

用手抖拍烟把无沙土落下,看不见烟叶表面附有沙土为合格。

2.质量检验法

(1)仪器及用具:

分析天平:感量0.1g。

毛刷:宽100mm,鬃长70mm左右。

分离筛:孔径0.25mm,附有筛盖筛底。

(2)方法:从送检试样中均匀取两个平行试样,每个试样质量约400~600g。称得试样质量m1,在油光纸上将烟把解开,用毛刷逐片正反两面各轻刷5~8次,刷净。收集刷下的沙土,通过分离筛,至筛不下为止。将筛下的沙土称量,记录质量m2。按下式计算沙土率:

式中 T——试样的沙土率,%;

m1——试样的质量,g;

m2——沙土的质量,g。

以两次平行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为测定的结果。

(五)熄火烟检验

熄火烟检验采用燃烧法。每张叶片横向取其中部1/3(即除去叶尖部和叶基部各1/3),再横向平均剪成三条,分别在明火上点燃后,吹熄火焰,同时记时至最后一火点熄灭止,即为阴燃时间。三条中有两条阴燃时间少于2s者即为熄火叶片。按下式计算烟叶熄火率:

式中 X——烟叶熄火率,%;

n——熄火叶片数;

N——检查的总叶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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