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呈味核苷酸二钠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食品添加剂手册》第156页(1996字)
别名 5′-核糖核苷酸二钠、核糖核苷酸钠
编码 GB 12.004;INS 635
化学结构 5′-鸟苷酸二钠和5′-肌苷酸二钠。此外也可有5′-尿苷酸二钠和5′-胞苷酸二钠。
性状 因本品主要由5′-鸟苷酸二钠和5′-肌苷酸二钠组成,其性状也与之相似,为白色至米黄色结晶或粉末,无臭,味鲜,与谷氨酸钠合用有显着的协同作用,鲜度大增。溶于水,微溶于乙醇和乙醚。
5′-尿苷酸二钠和5′-胞苷酸二钠的呈味力较弱。
制法
(1)经酵母培养,抽提核酸后酶解、精制而成。
(2)由发酵法制取。
质量标准
鉴别方法
试样液的制备:称取本品1.0g(准确至0.0001g),用水溶解并稀释至100mL,取10.0μL,用新华Ⅲ号滤纸点样,于展开溶液(饱和硫酸铵∶异丙醇∶水=79∶2∶19)中展开30cm,取出晾干或烘干,在紫外分析仪中划出紫外吸收斑点(IMP或GMP),分别剪入两支Φ10mm×100mm的小试管中,各加0.01mol/L的盐酸溶液4.0mL,将试管放入80℃恒温水浴保温30min,冷却,即为含IMP与GMP的试样液。
最大吸收波长的测定:分别将上述试样倒入1cm光程的石英比色杯中,在240~250nm波长范围内,以0.01mol/L盐酸溶液作空白,用紫外分光光度计分别测定其最大吸收峰波长。
结果处理:最大吸收峰波长在250±2nm内,即为IMP,在256±2nm内,即为GMP。
毒理学依据
1.LD50 大鼠口服大于10g/kg(bw)。
2.ADI 无需规定(FAO/WHO,1994)。
3.代谢 参见5′-鸟苷酸二钠
使用 增味剂(鲜味剂)。
1.使用注意事项
(1)本品常与谷氨酸钠合用,其用量约为味精的2%~10%,有“强力味精”之称。
(2)在含有本品的复合增味剂(鲜味剂)中,除谷氨酸钠外,尚可与其它多种成分合用,如一种复合鲜味剂组分为味精88%、呈味核苷酸8%、柠檬酸4%;另一组分为味精41%、呈味核苷酸2%、水解动物蛋白56%、琥珀酸二钠1%。
(3)本品若含5′-尿苷酸二钠或5′-胞苷酸二钠,加入牛奶中喂婴儿,上述核苷酸二钠的含量若达到牛奶的0.0015%,可增强婴儿的消化及抗病能力。
(4)本品易受磷酸酶分解、破坏,使用前应注意钝化食品中的酶。
2.使用范围及使用量
(1)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1996)规定: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2)实际使用参考:若肌苷酸钠和鸟苷酸钠的比例为1∶1时,其一般用量如下:罐头汤,0.02~0.03g/kg;罐头芦笋,0.03~0.04g/kg;罐头蟹,0.01~0.02g/kg;罐头鱼,0.03~0.06g/kg;罐头家禽、香肠、火腿,0.06~0.10g/kg;调味汁,0.10~0.30g/kg;调味品,0.10~0.15g/kg;调味番茄酱,0.10~0.20g/kg;蛋黄酱,0.12~0.18g/kg;小吃食品,0.03~0.07g/kg;酱油,0.30~0.50g/kg;蔬菜汁,0.05~0.10g/kg;加工干酪,0.05~0.10g/kg;脱水汤粉,1.0~2.0g/kg;速煮面汤粉,3.0~6.0g/kg。其余参见谷氨酸钠、鸟苷酸钠和肌苷酸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