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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出血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南大学出版社《临床医嘱手册》第102页(1166字)

(1)重型医嘱

(1)轻型医嘱

说明:(1)急性期病人要绝对卧床休息,对躁动不安者可适当予以镇静剂,但禁用吗啡、哌替啶等呼吸抑制药物。重症病人病情稳定后(一般为起病后3天)可改鼻饲流汁。

(2)脱水治疗在脑出血的治疗中至关重要。甘露醇目前主张用小剂量多次给药的方法,必要时合用呋喃苯胺酸40mg,静滴,每6小时1次。这样可以在达到理想的脱水效果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轻了甘露醇对心、肾的损害,但要注意水电解质平衡,如无禁忌证时,部分重症患者可短期使用激素,目前激素已有被β-七叶皂苷钠取代的趋势。脱水治疗的时间视脑水肿情况而定,一般5日左右开始逐渐减量。亦可静滴10%甘油盐水250ml(每12小时1次)代替。

(3)脑出血病人血压调控要慎重,当血压在200/120mmHg以下时不宜降压(部分因血压升高引起自觉症状的患者除外),当血压在200/120mmHg以上时,可先用脱水剂,如降颅压后血压过高,则需加用降压药物。如硫酸镁、卡托普利、尼群地平等。以降到稍高于平时血压水平为宜,切忌降压太快、太剧。

(4)神经元保护治疗在脑出血的治疗中日益受到重视,主要有抗氧自由基、抗钙超载和抗兴奋性氨基酸三大方面的治疗,目前自由基清除剂在脑出血治疗中使用较普遍,常用药物有甘露醇、Vit C、Vit E、地塞米松、苯巴比妥等药。

(5)是手术治疗还是非手术治疗更能提高脑出血患者的生存质量,目前仍无定论,通常认为,在占位效应不明显和神经系统功能始终稳定的情况下,适宜非手术治疗;当因出血和/或水肿引起占位效应加重,从而导致神经系统功能恶化时,需采用手术治疗。

(6)不常规使用止血药,只有合并消化道出血或疑有出血性疾病时才用。

(7)重症患者应尽量避免腰穿,必要时要谨慎进行,以免诱发脑疝。

(8)发病后2天的输液量应控制在2000ml/d以内,不包括甘露醇用量。

(9)合并消化道应激性溃疡出血时,参照消化道出血处理。

(10)有中枢性高热(表现为体温骤升至39℃以上,体表无汗且双侧程度不对称,相对缓脉,白细胞正常),可用物理降温及一般解热药和类固醇药物,无效时可试用亚冬眠疗法。

(11)并发中枢性肺水肿者除治疗原发病外,可用山莨菪碱20~30mg或东莨菪碱0.6mg加入500ml液体中静脉滴入。

(12)康复期治疗包括针灸、高压氧和生物反馈治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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