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南人民出版社《澳门手册》第94页(225字)
澳门政府办事机构。该处包括主任、副主任、秘书、法律顾问及副官等成员,由澳督直接管辖。其主要工作是:(1)协助澳督处理一切日常事务;(2)分发与澳督政府有关的公文指示;(3)研究及传达澳督所作的决定,必要时亦可提出建议;(4)召集有关官员,向澳督汇报;(5)监督政务会议书记室的工作;(6)统理澳督府内的庶务,组织管理政府图书馆。除上述日常工作外,第126届澳督文礼治又给政府办事处主任增授了许多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