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204页(455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事机构之一,是国务院主管全国侨务工作的办事机构。1981年成立至今。其主要职责是:①研究制定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并监督执行;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制订侨务工作的长远规划。②归口管理侨务工作,对有关部门和地方制定的涉及华侨和归侨、侨眷的有关政策及对华侨开展的工作进行必要的统筹、协调。③促进同华侨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开展经济、技术等领域的合作交流,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政策。④会同外交部制定有关华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我驻外使、领馆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对华侨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华侨捐赠、侨汇、侨属企业的方针、政策;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利益。⑥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华侨和归侨、侨眷出入境的方针、政策,管理华侨回国安置和港澳同胞回内地定居及在内地眷属的工作。⑦指导地方侨务办公室的工作。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设7个职能司:秘书行政司、政策研究司、国内司、文教宣传司、国外一司、国外二司、人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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