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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减免税?为什么设置税收减免政策?减免税政策有哪些类别?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432页(542字)

税收减免包括减税和免税两种形式,是国家对某些特定纳税人和课税对象所给予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鼓励或优惠措施。减税是指从应征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指免征全部应纳税款。税收减免措施存在的原因有二:(一)、税收减免体现出税法的严肃统一性和必要的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税收规定的税负水平是适用干较大范围的一般水平,既定税率具有相对稳定性。适应经济情况的不断变化和某些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然产生的一些特殊性问题,作为经济调整杠杆的税收要求有一种与特殊性或差别性相适应的灵活措施来补充和完善税收法规;(二)、为了在不调整税种、税目、税率的前提下,贯切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通过税收减免,对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倾斜,以利于国民经济宏观经济效益的提高。税收减免主要有三种形式即:(1)法定减免,这类税收减免规定作为正式条款在每一税收基本法规中列举;(2)特案减免,指不宜在各税基本法规中列举而采用专案规定的形式批准的减免税,特案减免规定通常由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作出。(3)临时减免,是为照顾某些纳税人的特殊困难临时批的减税免税规定。另根据减免期限的不同可分为长期减免、定期减免和临时性减免(即一次性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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