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有机磷中毒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新编内科临床诊疗手册》第971页(2777字)
【释义】:
有机磷杀虫剂广泛用于农业生产,如在运送、喷洒等过程中防护不周,可通过呼吸道,皮肤吸收中毒,误服或食用被污染的粮食、水或瓜果蔬菜可通过消化道吸收中毒。有机磷是一种神经毒物,其毒性作用主要是抑制胆碱酯酶的活性,致使体内乙酰胆碱不能分解成乙酸及胆碱而发生蓄积。乙酰胆碱是胆碱能神经的化学传导介质,导致胆碱能神经发生持续过度兴奋,在大量乙酰胆碱积蓄时很快转入抑制和衰竭,迅速发生一系列毒草碱样、烟碱样和中枢神经系统等中毒症状,严重者可因昏迷和呼吸衰竭而死亡。
【诊断】:
1.病史 有有机磷农药接触、吸入或食入病史。
2.临床表现
(1)口服中毒多在食入毒物后1~2h内发病,皮肤吸入中毒可在2~6h后发病,毒物一次大量侵入,也可立即发病,主要表现毒蕈碱样(腺体分泌亢进,平滑肌痉挛)、烟碱样(肌颤动)和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根据中毒程度,可分三级:
1)轻度中毒 头晕头痛、恶心呕吐、乏力多汗、视力模糊,呼气有大蒜味。
2)中度中毒 除上述症状外,可有典型的毒蕈碱样症状:瞳孔缩小、流涎、支气管分泌物增加等,烟碱样症状:肌肉震颤、肌痉挛、肌无力、血压升高等,以及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头痛、头晕、惊厥,甚至昏迷等。
3)重度中毒 除上述症状外并有青紫、肺水肿、抽搐、大小便失禁、昏迷及呼吸麻痹。
(2)病员的衣服、体表、呼吸、排泄物(尤其是尿),具有特征性的大蒜样臭味。
3.辅助检查
(1)血清胆碱酯酶活性测定 轻度中毒酶活性降为正常值的70%~50%左右,中度中毒降至50%~30%左右,重度中毒降至30%以下。
(2)患者呕吐物、尿液及被污染皮肤的冲洗液中可检出毒物的代谢产物。
【治疗】:
1.急救措施 迅速清除毒物并防止毒物继续侵入体内。
(1)迅速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安静、保暖。
(2)换去污染衣物,用大量肥皂水或碱性溶液清洗被污染的皮肤、头发、手、脚等,特别注意指、趾甲处。如有伤口,应用5%碳酸氢钠及生理盐水冲洗。
(3)口服中毒者,应立即用生理盐水或2%的碳酸氢钠持续反复彻底洗胃。
(4)如眼睛受污染,应立即用2%碳酸氢钠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约10min。
(5)活性炭口服或与洗胃联用,首次25~50g,以后半量重复使用。
2.特效解毒剂 阿托品及解磷定(PAM)、氯磷定或双复磷。阿托品为最常用抗胆碱药,可消除或减轻毒蕈碱样症状,对抗呼吸中枢抑制,但对肌肉震颤、抽搐等症状无作用,也不能使胆碱酯酶活性恢复。解磷定能使被抑制的胆碱酯酶重新恢复活性,可解除肌肉震颤、抽搐等症状,用药越早,效果越佳(忌与碳酸氢钠混合,变成剧毒氰化物)。对轻度中毒,可单用阿托品或解磷定,对中度及重度中度,宜两药合用。在合用解磷定时,阿托品用量较单独用量时减小。我国研制的苯克磷及长效托宁救治有机磷农药中毒有满意疗效。
(1)轻度中毒 阿托品1~2mg皮下注射,必要时可适当重复用药。也可单用PAM0.5g,加入补液缓慢静脉注射10min,或氯磷定0.25~0.5g/次,肌注3~4次。苯克磷首剂0.5~1支肌内注射,共用1.5支,每次用药间隔4~5h。
(2)中度中毒 首次静脉注射阿托品2~4mg,15~30min后再注射1~2mg,以后根据瞳孔大小及症状变化情况酌情调整(如瞳孔受污染,则不能以瞳孔散大作为治疗指标。可合并使用PAM1.0g,稀释后缓慢静脉注射,以后必要时每2小时静脉注射0.5g,或静脉滴注,每小时0.5g,共用6h,也可合用氯磷定0.5~0.75g/次,肌注3~4次。苯克磷首剂1~1.5支肌内注射,共用3.5支,间隔4~5h。
(3)重度中毒 首次静脉注射阿托品5~20mg,以后每10~30分钟静注2~5mg,至瞳孔开始散大、肺部啰音消退时可减量为每30分钟1次,每次皮下注射1~2mg,直至意识恢复并出现颜面潮红、口干、瞳孔散大、心动过速等阿托品过量征象时,再减量或停药。
PAM首次剂量1.5g稀释后缓慢静注10min,30min后再次注射,以后可予每小时0.5g静脉滴注,至症状好转酌情停药。或氯磷定0.75~1g/次稀释至10ml缓慢静注,可注射3~4次,每次间隔1/2~1小时,对中毒较久较重的病例作用不大,需联合用药。苯克磷首剂2~3支,共用6支,毒蕈碱样症状明显时可加用长效托宁一支。
3.对症治疗
(1)保持呼吸道通畅,有呼吸功能衰竭者,进行复苏处理。
(2)有脱水、失盐者可适量补液,但需防范脑水肿及肺水肿,一旦出现脑水肿征兆时,应控制补液量,并及时行脱水治疗。
(3)有循环衰竭、血压下降者,适当补充容量,必要时可应用升压药。
(4)高热患者行物理降温,有惊厥者,可用苯巴比妥或地西泮(安定),禁用吗啡以免加重呼吸抑制。
(5)必要时可给予抗生素,以防肺部感染。
(6)加强护理,预防肺部感染、褥疮等并发症。
有机磷农药急性中毒时发病急、发展快、变化多,不可因就诊时症状较轻而放松警惕。即使症状已消失,也应继续观察至少3~5d,对于重度中毒者,更应严密观察至少1周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