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概述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新编儿科临床诊疗手册》第746页(2627字)

【释义】:

小儿骨折具有成人见不到的许多特点,甚至在某些方面与成人截然不同。若不根据这些特点进行诊断和治疗,将会导致严重后果。

1.骨组织特点

(1)形态结构 以长骨为例,除同成人外还有成人所没有的骨骺和骺板。

(2)解剖结构

1)骨膜 厚,血管丰富,坚韧富有弹性。

2)骨骺 又称第二骨化中心或继发性骨化中心,儿童的长骨一端或两端均存在第二骨化中心,是骨的生长部分,同时它的软骨成分能起缓冲作用,临床上常用来代表骨发育情况推测骨龄。应熟悉各个部位骨化中心出现和骨化的年龄,以免在损伤时将正常骨骺看作骨折碎片。

3)骺板 又称生长板,为软骨组织,是长骨向长轴方向生长的主要部位。骺板遭受损伤可引起骨骼生长障碍或生长紊乱,包括生长迟缓,生长停止和不对称性生长,而导致一系列骨骼畸形,同时骺板也有缓冲作用。

4)骨成分 同成人比较含矿物质少,有机物多,这是造成弯曲型骨折和不完全性骨折原因之一。

(3)骨组织对骨折损伤的反应

1)生长能力强 损伤后愈合较成人快速,年龄越小越明显,故年龄不同骨折愈合时间差别很大,很少不愈合,患肢有代偿性生长,可较健侧长出0.8~2cm。骨不连接少见。

2)塑形能力强 即可通过生长发育使不理想的对位,对线获得一定程度的矫正,年龄越小越接近关节,成角同关节活动平面一致者自行塑形能力越大,相反就差,旋转不能自行矫正。

3)骨组织对手术治疗和内固定可产生不良反应,故在小儿骨折除个别骨折外,很少需用手术治疗。

2.小儿骨折分型

(1)弯曲型 在X线上无任何骨折的表现,只是呈弯曲状,无骨痂形成,而且弯曲畸形常常是永久性的,很少有塑形倾向,常见部位是尺骨和腓骨。

(2)竹节型 与弯曲型相似,临床上肿胀不明显,主要表现为触痛和不能负重或持物。X线片显典型的“竹节”状改变。

(3)青枝型 形态如柳枝折断,在凸面有皮质断裂,而在凹面没有断裂。

(4)完全性骨折

1)骨膜下骨折,骨膜未破,只有皮质完全断裂的无移位的完全性骨折。

2)移性性骨折,同成人。

(5)骨骺损伤 Salter-Harris分类:

1)Ⅰ型 骨骺分离,骨骺整个从干骺端分离,骨折线一般经过肥大细胞层。

2)Ⅱ型 骨骺分离伴干骺端骨折,骨折线经过骺板肥大细胞层,并延伸到一端干骺端的一部分,即远端骨片为骨骺带有一干骺端的三角形的小骨片,本型多见。

3)Ⅲ型 骨骺骨折,骨折线从关节面开始经过骨骺进入骺板通到边缘,属关节内骨折,要求解剖复位,因此有时需切开复位。

4)Ⅳ型 骨骺和干骺端骨折,骨折线经过关节面,骨骺,骺板全层,并延伸到干骺端的一部分,本型常见,如肱骨外髁骨折,可造成局部骺板早期闭合而发生发育障碍,属关节内骨折,要求解剖复位,故常需切开复位。

5)Ⅴ型 骺板挤压伤,常常引起生长障碍和畸形。

3.骨折处理原则

(1)如有休克,内出血,颅脑或内脏损伤等严重情况,应首先给予处理。骨折部位暂用夹板或简易固定,待休克好转后再处理骨折,有外伤或出血应即用消毒敷料包扎。

(2)复位时机

1)一切骨折,均以尽早发现,早期处理为原则,任何复位需在麻醉下肌肉松弛的条件下施行。

2)骨折复位愈早愈好,宜在有明显肿胀出现前一次复位成功。

3)如求诊时间较晚,局部肿胀较严重或有水泡者宜先固定或牵引,抬高患肢,待肿胀消退后,一般在骨折后5~7d内再行复位。

(3)复位要求 在不增加损伤的条件下,使骨折解剖复位或近于解剖复位最为理想,关节内骨折尤应力求解剖复位,在不能得到解剖复位时,必须达到功能复位要求。同时要考虑到外观。

1)骨折缩短移位在1~2cm以内。

2)对线成角<10°,不得>15°。

3)骨端对位>50%以上。

4)无旋转位。

不同部位,不同骨折,复位要求并不完全一致。同时不同年龄骨折重塑能力差异较大,故临床上宜参考上述要求,具体应用。

(4)对整复失败或关节内骨折,不稳定性骨折或有神经血管症状在可采用牵引或手术治疗。

(5)由于小儿有诸多特点,多数骨折采用保守治疗,可取得满意效果,不必像成人那样多行切开复位,尤其是管状骨绝大部分都不需要手术治疗,故手术治疗必须严格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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