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482页(276字)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委托律师或者其他公民协助其进行辩护。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基本诉讼权利。担任辩护人的,既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其他公民(见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时间,各国规定也有不同(见辩护人)。在委托辩护中,辩护人是依据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订的委托合同而行使辩护权的,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不得拒绝辩护,辩护人拒绝继续履行辩护职责的,应当经法院审查批准。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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