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621页(1117字)

在物证检验鉴定中,供与物证属性进行比较和鉴别使用的已知标准或参照物。样本自身并不具有证据意义,它可以根据检验工作的需要收集或通过实验获取。

样本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予以分类。按照样本所反映的属性分类:①形态比较样本,要能清晰完整地反应己知客体的外表形态特征。如嫌疑人的手印、鞋印、相貌照片;已知印章的印迹;涉嫌打字机打印的文件等。②功能比较样本,要能真实地反映人的技能、技巧或习惯特征。如嫌疑人的笔迹样本、步法样本、语声样本等。③物质属性样本,指已知来源或种类的物质,供与物证进行组分及理化性质的对照。如供比较用的纸张、油墨、涂料、炸药、土砂、金属等物质;从嫌疑人处提取的血液、精液、毛发等物质。在物质属性样本中还有一种“空白对照样本”,即从与案件无关的部位提取的、不含检材物质的样本,如在爆炸现场附近没飘落爆炸残留物区域收集的粉尘样本;提取射击嫌疑人手部射击残留物的同时,在未被污染的身体部位提取的空白样本。按样本的形成条件分类:①自然样本。指嫌疑客体(人或物)在平时自然状态下遗留的样本,如嫌疑人平时书写的字迹、走路遗留的足迹、嫌疑打字机平时打印的文稿等。②实验样本。根据检验工作需要,在模拟物证形成的条件下,通过实验的方式获取的比对样本。如令嫌疑人在模拟犯罪现场地区条件下踩出的足迹、用送检的嫌疑工具在模拟现场条件下制作的工具痕迹样本等。按样本的遗留时间划分:①案前样本。在发案前由嫌疑客体形成的样本,主要为自然样本。②案后样本。在发案后形成的样本,既可能是实验样本,也可能是自然样本。③同期样本。指与物证形成时间相同或相近的遗留样本,如检验某人10年前的物证笔迹,应收集该人10年前的字迹样本进行对照;检验某人10年前的照片,也应取其同年代的照片作对照。④历时样本。指嫌疑客体在不同时期形成的系列样本,可以反映该客体的发展变化规律。

收集样本是供与物证进行比较对照,所以必须具备同物证的可比性:样本与物证应反映客体的相同部位和相同特征。如指纹应是同指同部位纹线的比较,笔迹应是相同相近字的比较,样本必须真实客观。收集样本的来源必须可靠,样本不能混淆、伪造,样本形成的条件应当同物证的形成条件相同或相近,能真实地反映受审查客体的特性。收集或制作比对样本应当充分,以全面反映受审查客体特性或特征,供在比较检验中选择和相互对照。对样本的收集可以采取公开搜查、扣押或令嫌疑人在侦查人员监督下实验的方式;也可以根据需要采取秘密方式,但都需要履行法律程序,做好记录,以确证样本来源的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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