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656页(206字)

伪造证据、移栽赃物以陷害他人的行为。例如,在犯罪现场伪造他人的脚印、将赃物偷放于他人家中、模仿他人笔迹伪造文件等,均属栽赃行为。栽赃问题,自古有之。《秦简·法律答问》记载:“可(何)谓‘臧(赃)人’?‘藏(赃)人’者,甲把其衣钱匿臧(藏)乙室,即告亡(失窃),欲令乙为盗之(表明乙是偷盗),而实弗盗之谓殹(也)。”赃人即栽赃。历代法律对栽赃陷害按照诬告罪处罚。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