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1965年农机化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224页(286字)
苏共中央和苏联部长会议1965年11月5日通过《关于汽车、农用拖拉机和其他农业机械及其配件批发价格的决议》。苏共中央和苏联部长会议决定:从1966年1月1日开始,载重汽车、拖拉机、拖车和农业机械按工业和其他用户现行的批发价格出售给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从1966年1月1日起,汽车和农业机械的配件、塑料、橡胶和石棉零件及制品,以新的批发价格代替现行统一批发价格出售给所有的用户。从1966年1月1日起,对轮胎、电气设备、仪表和燃油装置按统一批发价格平均降低20%,拖拉机配件平均降价10%。小轿车按批发价格出售给集体农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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